莫将“变通”成变痛

发布时间:2014-07-28    

  文/张裕新


  据报载,中央颁布八项规定和反“四风”开展以来,一些部门、单位餐费都大幅下降,财政预算却没有明显减少,那么节省的钱都去哪了?一些基层干部表示,其实他们很多情况下都是将餐费报销成了办公用品,这层窗户纸大家都不愿意捅破。笔者联想在财政部门工作时,知道苏北财政系统某办公室主任,为迎合领导,安排小姐提提精神。某次快活回来报销费用,说出差路上撞死了一头牛,赔了人家5000元钱,以至于在财政局里也就有了“一晚嫖了一头牛”的笑话。可想而知,这些“办公费”和“牛费”都是“变通”而来的,笔者认为,盖因“变通”一词有着扑朔迷离、美艳朦胧的保护色,它不象“变更”那样直露,也不象“变改”那样鲜明,它含蓄、委婉,既要“变”(改变原则),又能“通”(通得过),这就是“变通”一词的功效和魅力。

  其实,历史上早就有人深悟“变通”的妙用。唐代武则天闻京城内外官员吃喝成风,乃严禁屠牲,虽三令五申而风不止。一日,某京官出巡,县衙进肉款待,京官问:“何以杀羊?”县官曰:“非杀,狼咬也。”京官笑曰:“狼咬则无妨。”稍倾,又进鲜鱼一盘,县官复云为狼所咬……明知县官满嘴荒唐言,明知犯了武皇则天的禁令,因换了一种说法,便得以“变通”了,京官照样举杯行令,吃得满嘴油污。

  “换一种说法”,“变”而又“通”的衣钵在我们工作中被某些人继承和发展了。明明是公费旅游,却从未发现“旅游费”开支,这里“旅游”二字早已被“变通”为“考察”了。明明是公款吃喝,在报销的发票上找不到菜单费用,只要开成“会议费”或“办公用品”这两棵可靠的大树不就“变通”了吗?“回扣”一词说得多么难听,给人一种脏兮兮的感觉,“变通”一下,就说成是“劳务费”嘛!既自然又动听。社会主义按劳分配嘛,有“劳”当然有“费”了。谁不知“受贿”是犯罪,贿上门的钱是拿不得的,但是“变通”一下,堂而皇之地说成是“介绍费”、“手续费”、“咨询费”不就行了!于是,便有人敢拿,而且拿了也不感到心虚后怕。

  “能变通、会变通、敢变通”是一种时髦的口号,本是鼓励创新的,但创新与变通显然是两回事。创新是继承基础上的发展,变通是否定基础上的改变。说白了,变通就是钻空子、打擦边球,就是把现有的规矩、约束摆脱掉,达成自己的目的。“变通”实际上成了歪嘴的和尚,把国家的政策唱歪了,把中央的精神唱空了,损害了群众的利益,损害了国家执政基础。

  习近平总书记在第十八届中纪委第二次全体会议上指出,要防止和克服地方及部门保护主义、本位主义,决不允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决不允许在贯彻执行中央决策部署上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其实,我们许多为官者都明明白白地知道当今的“变通”是一块遮羞布,都清楚“狼咬羊”、“狼咬鱼”是美妙的谎言,但由于私心膨胀不能自尊自律,不能尚节守廉,便无视党纪国法,自欺欺人地变“黑”为“白”、变“丑”为“美”、变“恶”为“善”。殊不知,“变通”绝无通路,紧随着“变通”的便是变质、变节,最后变成人民的罪人。

  此时“变通”已“变痛”,有的痛哭流涕,有的痛打耳光,有的痛得度日如年,有的痛得彻夜难眠,还有的痛碎了父母和妻儿的心,但为时已晚了,后悔当初的“变通”成为如今的“变痛”。

  责任编辑:丁和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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