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孙肖远
在政府、市场、社会三元互动的现代治理格局中,实行有效的政府治理,关键取决于政府自身的公信力。政府公信力是政府为达到既定目标凭借自身的信用能力而获得社会公众的信任程度,它涉及价值、能力、关系等要素,包含政策信用、绩效信用、行为信用等,与政府执行力相辅相成、相互制约。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需要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创新行政管理方式,以公开促公信、以效率树公信、以公正赢公信。
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建设阳光政府
政府信息关系到社会的公共利益和每个公民的切身利益,政府只有把政务信息向社会公开,才能保障公民的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政府也只有推行透明政务,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才能保证政府权力运行的规范、高效、廉洁。深化政府信息公开,要求顺应人民呼声、回应社会关切,依托信息技术加快公开步伐,更好地适应全面深化改革对政府自身建设的要求。
要把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作为建设阳光政府的基础工程,进一步夯实公开基础。切实加强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建设,进一步增强信息发布的权威性、时效性,更好地回应社会关切。建立重要政府信息及热点问题定期有序发布机制,利用新闻发布会、组织记者采访、答记者问、网上访谈等多种形式发布信息,增强信息发布的实效。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通过更加符合传播规律的信息发布方式,将政府网站打造成更加及时、准确、公开透明的政府信息发布平台。完善政府网站互动功能和服务功能,以多种形式接受公众建言献策和情况反映,及时调整和更新网上民生服务事项。积极探索利用政务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及时发布各类权威政务信息,尤其是涉及公众重大关切的公共事件和政策法规方面的信息,并充分利用新媒体的互动功能,以及时、便捷的方式与公众进行互动交流。
要把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作为建设阳光政府的提升工程,进一步提高公开质量。加强行政审批项目调整信息公开,重点围绕投资审批、生产经营活动审批、资质资格许可、工商登记审批等方面,及时公开取消、下放以及实施机关变更的行政审批项目信息。加大“三公”经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财政审计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细化公开科目。切实做好食品药品安全热点问题信息公开工作,建立食品药品违法违规企业“黑名单”公开制度。加强征地、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同时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分配和退出信息公开。做好涉及教育、交通运输、农民负担、医疗、房地产市场、旅游市场等民生领域价格和收费监管信息的公开工作,推进空气质量和水质环境信息公开。
要把信息公开机制建设作为建设阳光政府的保障工程,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完善主动发布机制,针对公众关切,围绕党和政府中心工作,统筹运用各种媒体及时、全面、准确地发布权威政府信息。完善沟通协调机制,建立重大政务舆情会商联席会议制度,以及政务信息发布和舆情处置联动机制,共同做好政府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工作。建立专家解读机制,对新出台的重要政策法规及时组织专家通过多种方式做好科学解读,让群众“听得懂”、“信得过”。健全舆情收集和回应机制,密切关注重要政务相关舆情,加强分析研判,及时予以回应。
强化政府绩效管理,建设效能政府
政府绩效是一个包含经济、效率、效益以及社会公平等因素的综合性范畴,实行政府绩效管理是创新行政管理方式的重要方面,有利于增强政府的公信力和执行力。效能政府是指政府在履行行政职责的过程中,在注重社会公平的基础上,以较少的资源和成本获得公共产出最大化。强化政府绩效管理,既是改进政府管理提高行政效率的需要,也是满足公众参与增强社会认同的需要,更是适应全面深化改革要求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需要。
构建科学的政府绩效评估指标体系,促进政府绩效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绩效评估指标体系设计是整个政府绩效管理的核心环节,关系到绩效评估的科学性。既要突出目标导向性,按照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推动中央、地方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又要注重战略前瞻性,从提升政府整体战略执行力的高度出发,推动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既要突出共通性,按照战略绩效、职能工作、管理工作、公众满意和创新创优等方面内容,确定一般性指标;又要体现差异性,立足部门具体职能特点和地方发展实际,设置差异化指标。
采取内外结合、上下协同的联动评估方式,推动政府绩效管理工作的组织化、协调化。建立健全党政一体化的政府绩效管理组织推进机制和工作协调机制,将绩效管理部门的考评与被评估部门的自评相结合,搞好制定评估计划、日常评估和年终评估等内部评估工作。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体制内的立法机构和体制外的民间社会组织等外部评估主体,实行上下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以及同级政府职能部门之间的互评,实行多元主体、多层次的全方位评估。
以流程改进和组织优化为核心,强化绩效评估的结果运用。绩效评估的目的是为了发现问题、改进管理,推进政府绩效的持续改进,要针对政府流程较为繁琐、服务导向不够鲜明的状况,运用系统化改造法进行流程改进;要针对政府流程信息化程度不高、灵敏度较低的状况,加强电子政务系统建设;要针对管理层级多、部门分工僵化的状况,推进政府组织的网络化、集成化和扁平化。
构建决策问责与纠错机制,建设责任政府
行政决策事关公共资源分配和公共服务效率,健全的决策问责和纠错机制,是预防和纠正决策失误、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制度保障,也是建设责任政府的前提条件。责任政府是以政府及其组成人员为责任主体、以社会公众为责任客体、以社会公共事务为责任对象、以有效的责任追究机制为责任保障、以实现社会公共利益最大化为旨归的现代政府模式。按照建设责任政府的目标要求构建决策问责与纠错机制,要在制度与体系两个方面下功夫。
建立科学的决策问责和纠错制度。以法律法规的形式明确行政主体对权力委托人所应承担的义务、对公众利益诉求的回应以及对公共事务所承担的职责、对其所应履行的义务和职责履行不力而必须承担的责任,明确规定政府权力行使和职责履行的条件和方式,明确界定政府责任的追究主体、追究方式,以及问责的内容和纠错的程序。
构建多元的决策问责和纠错体系。在实施问责的过程中,要注重同体问责与异体问责的结合,既要强化同体问责,又要加大异体问责力度,实现问责主体的多元化。一是将法律赋予人大的监督问责职能落到实处。宪法、法律赋予人大问责政府官员的监督形式有三种,即行使“罢免权”、“质询权”和“调查权”,人大及其常委会有权依法解除和免除官员职务,有权就某一重大问题要求政府官员作出解释、说明和进行答辩,有权对官员行政行为所发生的特定的或重大的问题核准事实并提出处理意见。将人大问责纠错权力进一步细化、具体化,通过规范程序加以保证,使之具有可操作性。二是强化民主党派的监督问责力度。建立健全重大决策执行过程中的协商监督机制,以协商民主的形式推动决策问责的程序化、规范化。民主党派要依法设立专门组织和专门机构实施问责纠错,并规定具体的、可操作性的问责纠错权利、形式、途径和程序。三是充分发挥社会媒体的舆论问责功能。社会传媒具有反应快、影响广、信度高等特点,充分发挥其对政府决策行为的舆论问责功能,可以对政府部门及公务员产生强大的外部监督压力。以公众利益的代言人身份对政府决策失误代表民意进行问责,以披露事件的形式引起社会对政府官员不当行为的关注,通过社会舆论倒逼行政问责和纠错。
(作者系江苏省社会科学院马克思主义研究所研究员)
题照:张孔生 摄影
责任编辑:苏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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