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

发布时间:2014-08-26    

谭 颖


江苏是教育大省,现有普通高等学校131所,在校生180多万人,每年毕业生超过50万人,均位居全国首位。高校毕业生就业问题涉及万千家庭福祉,关乎改革发展稳定全局。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健全促进就业创业体制机制,突出强调促进以高校毕业生为重点的青年就业。为此,省委、省政府已将高校毕业生就业作为实施民生幸福工程的重要内容,纳入政府年度实事和目标考核体系。

贯彻落实好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推动高校毕业生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的就业,必须加快推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和政策创新;必须充分发挥市场在人力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同时,进一步强化各级政府促进就业和鼓励创业的责任,形成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强大合力;必须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积极构建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长效机制。

 

大力开发就业岗位。创造更多有效就业岗位是解决高校毕业生就业问题的关键,必须将发挥市场作用和履行政府责任有机结合起来,千方百计拓宽就业渠道、挖掘就业潜力、扩大就业领域,开发更多适合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岗位。一是在稳增长、调结构中挖掘就业潜力。经济发展是带动就业的火车头。全面落实国家和省稳增长的各项政策措施,深入开展以“送政策、送培训、送服务、送人才”为主要内容的“援企稳岗”活动,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费率,加强用工指导和服务,帮助企业克服困难、稳定经营。抓住新型城镇化、苏南现代化示范区建设和实施苏中崛起、苏北振兴、沿海开发等重大发展战略机遇,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和改造提升传统产业,为高校毕业生创造更多新的就业机会和就业形态。二是在转职能、促改革中激发就业活力。中小微企业是各地数量最大、最具创新活力的企业群体,也是目前吸纳就业的重要渠道。进一步简政放权激发市场活力,通过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推动工商登记制度改革,优化小微企业发展环境,利用市场化手段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小微企业就业,使小微企业真正发挥吸纳就业的重要作用。三是在惠民生、促和谐中拓展就业空间。基层最缺人才,是毕业生增长能力、磨练意志、筑梦圆梦的广阔天地。结合新型城镇化和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要求,统筹实施“农村教师特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西部计划”、“苏北计划”、“大学生村官”、“农技特岗计划”等基层项目,政府购买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也要更多用于吸纳高校毕业生,使高校毕业生成为城镇化建设的生力军。同时,进一步完善征集高校毕业生入伍的政策体系,吸引更多高校毕业生参军报国。

 

大力扶持自主创业。创业是最积极、最主动的就业,具有一人就业带动多人就业的倍增效应。为此,全省从今年开始启动实施了新一轮“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力争用四年时间,帮助6万名以上大学生成功创业,带动就业15万人以上。一是大力普及创业教育和创业培训。通过推进创业教育进课堂,将创业教育贯穿高校人才培养全过程,增加毕业生的创业体验、提高创业能力;通过推进创业培训进校园,促进高校与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合作,组织有创业意愿的高校毕业生参加创业培训和创业实训,并对毕业学年学生给予创业培训补贴,进一步营造尊重创业、勇于创新、宽容失败的环境。二是积极打造创业载体和创业品牌。利用开发区、高新区、工业园、科技园等创新载体,建设一批有特色、可持续的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深入开展创业型城市建设活动,将扶持高校毕业生创业纳入评估指标体系,引导各地优化创业环境、完善创业服务、开展创业活动,打造一批国家级和省级创业先进城市。三是完善创业政策和创业服务。认真落实国家扶持高校毕业生创业的各项政策措施,在工商登记、税费减免、场地支持等方面给予更大力度扶持。积极鼓励大学生网络创业,将开办“网店”的高校毕业生,纳入小额担保贷款及财政贴息扶持政策范围。建立健全部门联动机制,为创业高校毕业生提供“一站式”、“一条龙”服务,让他们真正享受到政策优惠。

 

大力优化就业服务。提供公共服务是政府的基本职责,也是促进就业的重要手段。近年来,全省每年都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就业促进月等专项活动,为高校毕业生求职和用人单位招聘搭建对接平台。要针对高校毕业生群体特点和就业需求,突出毕业前和离校后“两大环节”,进一步创新服务形式、服务内容和服务手段,不断提高就业服务效果。毕业前,做到提前介入,广泛开展“公共就业人才服务进校园”活动,组织人社局长、职业指导专家、企业人事主管、大学生就业创业典型走进高校,宣讲就业形势、就业政策、就业经历,将服务的着力点向校园延伸,为高校毕业生提供更有针对性的岗位信息、就业指导和职业培训。毕业后,加强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制登记管理,精心组织实施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通过街道(乡镇)、社区(村)人社公共服务平台,上门入户对未就业毕业生进行逐一调查、实名登记,并制定一对一的就业促进方案,有针对性地提供就业见习、技能培训、就业援助等服务,力争使每一名未就业毕业生离校半年内都能实现就业,或者参加到就业准备活动中。与此同时,更大力度地推进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信息化建设,加快实现就业信息全省联网,并与全国公共就业招聘网相联接,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上促进供需对接。定期开展高校毕业生网络招聘活动,搭建供需信息平台。充分利用“就业e图”、微信、微博等受毕业生欢迎的形式发布招聘信息,进一步扩大信息覆盖范围。

 

大力促进就业公平。公平正义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也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牢固树立公平理念,从制度设计、程序规范、工作推进各个环节入手,维护和促进高校毕业生平等就业。一是规范招人用人制度。进一步规范用人单位招聘行为,严禁设置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等歧视性条件和院校、户籍等限制性条件。国有企业应发挥示范作用,招聘应届毕业生时,信息要提前在网站公开发布,对拟聘人员要进行公示,切实做到招聘信息公开、过程公平、结果公正。二是加大维权执法力度。把维护就业公平作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的重要内容,及时查处和纠正各种就业歧视行为,切实维护高校毕业生就业合法权益。开展劳务派遣专项执法检查,依法保障劳务派遣人员同工同酬权利。三是加强就业援助。对就业困难人员给予重点帮扶和优先援助,是促进起点公平的有效手段。加大对困难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援助,将来自零就业家庭、农村贫困户、城乡低保家庭的毕业生以及残疾毕业生等作为重点对象,纳入当地就业援助体系,建立专门台账,实施“一对一”重点帮扶,对有特殊困难的,要实行全程就业服务,确保实现及时就业。

创新工作,重在落实。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关键是抓好责任落实、政策落实。要进一步健全政府促进就业的责任制度,将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列入各有关单位重点工作和绩效考核内容。要充分发挥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整体合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牵头负责,教育、财政等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形成齐抓共管、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要从实际出发细化创新政策内容,推动国家和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本土化。要针对工作中的难点问题和薄弱环节,规划大学生创业示范园建设等一批重点工程,并实行项目化管理,做到省级补助与资金用途、地方财力、工作成果、绩效情况挂钩,确保工程有序推进、取得实效,推动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再上新台阶。□

(作者系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长)

责任编辑:汤建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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