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志扬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是党章赋予各级党委和纪委的重要职责,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牛鼻子”。各级纪委作为党内执纪监督专责机关,必须找准自己的工作定位。既要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积极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为党委出好主意、当好参谋;又要不辱使命,履行好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责,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项举措落到实处。去年以来,徐州市纪委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进一步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这一中心任务,突出主业主责,创新体制机制,勇担监督责任。
加快推进“三转”,增强监督力量。落实中央纪委“三转”要求,是纪检监察机关强化执纪监督职能的重要抓手,是履行纪委监督责任的重要保障。当前,有些地方的纪检监察工作覆盖面过宽、战线拉得过长、任务越来越散,干了一些不该管、管不了、管不好的工作,出现越位、缺位、错位现象,从而弱化了纪委的监督作用。去年以来,我们坚持从机构改革入手,明确定位、厘清责任,握指成拳、收拢战线。调整内设机构,将党风、纠风、执法、效能4个室合并,成立党风政风监督室,案件监督管理室单独设立,案件检查室由3个增加至5个,办案职能处室占委局机关内设机构的60%以上,进一步增强执纪监督力量。精简议事协调机构,对牵头或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进行调整,由原来的157个减少到25个。同时,把不该管的工作交还给主责部门,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12345”政府服务热线、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电子监察,以及以往由市纪委牵头协调的“小金库”清理、“三公”经费管理等工作向主责部门移交。加强派驻机构统一管理,明确要求派驻机构认真履行监督职责,代表上级纪委行使监督权,纪检组长在党组中不分管与纪检监察无关的其他业务工作,集中精力种好自己的“责任田”。“三转”的成效表明,各级纪委只有通过深化改革,加快推进“三转”,才能更好地履行监督责任,实现治理能力现代化。
深化作风建设,突出监督重点。加强作风建设是反腐败的治本之策。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四风”,是履行纪委监督责任的重要内容。作风问题具有顽固性和反复性,抓一抓有好转,松一松就反弹。目前,少数地方和一些党员干部在执行作风建设规定上仍心存侥幸,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针对这种情况,我们坚持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切实加强“两个习惯”作风建设。通过筑牢不想腐的思想防线、织密不能腐的制度铁笼、构建不易腐的约束机制和打造不敢腐的惩戒环境等,教育引导各级党员干部做到崇尚法治、敬畏民意、规范用权、守正勤廉,自觉养成“习惯在监督的环境下工作,习惯在法制的轨道上用权”的良好作风。全面拓展百姓办事“零障碍”工程,精简审批事项113项,审批提速29%,清除办事障碍850个。严格执行作风建设“约法三章”和“九个一律”,深入开展“四季清廉”行动,出台《徐州市县处级领导干部报告婚丧嫁娶等事项的暂行规定》,对群众反映的2名领导干部利用婚庆大操大办问题及时进行事前预警处理、提醒谈话。严肃查处违反作风建设规定案件,今年以来全市共查处违规违纪问题12件,问责追究20人,其中党政纪处分4人。实践证明,各级纪委只有不断地拧紧螺丝,上紧发条,真抓实抓,一抓到底,才能实现改进作风的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
坚决惩治腐败,抓住监督主业。执纪办案是纪检监察机关最基本的职责。突出发现违纪违法问题,加大惩治腐败力度,是履行纪委监督责任的关键所在。在当前滋生腐败土壤依然存在、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的情况下,各级纪委只有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腐败,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才能有效遏制腐败蔓延势头。我们将淮海战役取得胜利的成功经验,运用到反腐败工作实践中,秉承“吃一个、夹一个、看一个”办案理念,科学把握查办案件工作的时机、节奏。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既坚决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又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今年1—6月,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查处各类违纪违法案件674件,其中县处级干部案件7件,科级干部案件56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516人。坚持“系统查、查系统”。重点查处了农机、医疗、教育、拆迁等部门和行业侵害群众利益典型案件132件,推动系统腐败问题得到系统治理。坚持抓早抓小。对反映党员干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通过及时约谈、诫勉谈话、函询等方式作出处理,去年以来全市对141人进行了提醒和诫勉谈话,对163人进行了函询。充分发挥查办案件治本功能。市委连续多年利用典型案例召开警示教育大会,以案为镜正衣冠,强化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意识。针对办案中发现的问题,通过发监察建议书等形式,督促发案单位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堵塞漏洞,推动惩戒成果向预防机制转化。
严格责任追究,增强监督实效。没有严格的责任追究,就没有责任的真正落实。抓住不落实的事,问责不落实的人,防止责任空对空,是履行纪委监督责任的有效途径。由于近年来工作形成的惯性思维和路径依赖,一些地方存在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划分不清、职责不明、问责不力等问题。我们坚持把加强对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作为履行监督责任的切入点和关键点,探索推行下级党政主要领导向上级纪委报告责任制落实情况并接受评议制度。制定出台《关于中共徐州市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提出20条具体措施,使“两个责任”落实更具操作性。严格考核问责,去年以来全市对7名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不到位的领导干部进行问责处理。督促经济管理主职部门履行监管职责,限期关停55家小钢铁企业。督促教育主管部门对62所中小学校校舍安全工程建设情况进行检查。督促相关部门对在秸杆禁烧工作中检查监督不力、造成大面积秸杆被焚烧的18名干部进行严肃处理;对在创建国家级卫生城市中不认真履行职责、推诿扯皮、不能按期完成整改任务等影响创卫工作的71家责任单位、94名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我们感到,各级纪委只有敢于动真碰硬,把监督的重点放在“问题”上,把监督的效果体现在“问责”上,严格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才能肩负起履行监督责任的使命。
强化自身建设,打造监督铁军。“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以铁的纪律打造一支过硬的纪检监察队伍,是履行纪委监督责任的重要保证。监督执纪任务越重,越要坚持自身建设永远从零开始的理念。我们坚持“工作标准更高、创新意识更强、学习氛围更浓、队伍管理更严”要求,扎实推进素质提升工程,着力建设“善监督、能创新、懂经济、敢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制定纪检监察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实施意见,建成“干部之家”,搭建学习平台、交流平台、宣传平台、互助平台、活动平台、心理咨询和心理调适平台。组织机关干部挂职锻炼,深化业务大练兵活动。在全省组织的各项岗位练兵评比中,我市均榜上有名,其中执法监察实战演练荣获第一名,《“钱”规则吞噬的警队》被评为全省十佳精品案例。扎实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整风精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认真查摆“四风”突出问题,立说立行、即知即改,整改各类问题35个。连续4年开展“三村”(走进村庄、了解村情、访问村民)、“三服务”(服务“两快两带”、服务“三重一大”、服务企业发展)活动,帮助基层群众解决实际问题162个。正人先正己,执纪先守纪。各级纪委只有按照“三严三实”要求,对纪检监察干部严格管理,戴上“紧箍咒”,严防“灯下黑”,切实做到自身硬、自身净,才能履行好监督别人的职责。□
(作者系中共徐州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责任编辑:刘 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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