纠正“四风”要抓早抓小抓细抓实

发布时间:2014-09-23     作者:董 浩    

 

作者:董 浩

在坚持不懈纠正“四风”的进程中,纪检机关必须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强化执纪监督,才能切实担负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责任。提起“风”,我就想到一句古语:风起于青萍之末。现在常用的一个词叫做“蝴蝶效应”,说的也是这个意思。可见,为避免“刮风”,必须从源头、起点、初始状态时抓起。纠正“四风”也要这样,我把“三转”的具体体现总结为“四抓”:抓早抓小抓细抓实,通过切实有效的执纪监督,促进党员干部德正行端,促进党政机关风清气正。

抓早。《诗经》云:“靡不有初,鲜克有终”,为什么不能善始善终呢?因为做人、做事或做官,最初都是有理想和奋斗目标的,但常常难以坚持到底,那些失去了理想和奋斗目标的自然就不会有好的结果。追根溯源,“鲜克有终”是因为失去了理想和奋斗目标。为什么党的优良传统遭到破坏而刮起“四风”呢?根源就在于一些人变了,忘记了理想和奋斗目标,以至于把荣辱、是非、美丑都搞颠倒了。抓早,就是要从思想道德防线抓起,打预防针,提高免疫力。纪检部门要加强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帮助广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增强宗旨意识,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抓早,就是要防微杜渐,强化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和警示教育,常咬耳朵、常拉袖子,警钟长鸣使领导干部“不想腐”。这是纠正“四风”恢复和弘扬党的优良传统的最重要的工作。

抓小。“见微而知著”是说小中见大,换一种理解,许多大问题都是从小问题积累或发展而来的。很多腐败案件的当事人都是平时不拘小节,总认为干大事不必小毛小病太较真,结果渐行渐远,铸成大错而悔恨终身,正所谓“勿以恶小而为之”。抓小,就是对党员干部身上那些“不经意、不起眼”其实是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通过定期组织部门负责人、基层纪(工)委书记谈心谈话,常提醒,多招呼,帮助他们防微杜渐。今年,中纪委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纪检机关要“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三转”的实质就是收缩外延、扩大内涵、突出主业,让纪检监察机关集中精力种好自己的“责任田”。我们要在查办案件的同时,做好监督检查和执纪问责工作。后两项工作虽然不像查办案件那样影响大、成绩显著,却是基础性的工作,是纪检机关纠正“四风”、弘扬党的优良传统打的主动仗。“千里之堤溃于蚁穴”,纪检机关要善于发现“蚁穴”,及时地处理好“蚁穴”,否则就是失职。“勿以善小而不为”,职责所在,就要认真去做,在“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上下功夫。

抓细。与抓细相对的就是粗枝大叶,就是满足于一般号召,凡事一刀切。抓细就是要有分析,就是要分类指导。当前的纠正“四风”工作就不能大呼隆。每个地区、每个单位“四风”滋生的土壤是不尽相同的,其表现形式和表现内容也都不完全一样,要在客观查找分析上求细,积极查找本单位“四风”的具体表现,分析存在原因。在纠正“四风”时,没有统一的套路,不能大而化之,要在制定整改措施上求细,针对存在的具体问题,制定详细的整改措施,做到有的放矢。

抓实。习近平总书记说:抓落实是领导工作中一个极为重要的环节,是党的思想路线和群众路线的根本要求。打铁还须自身硬。纪检机关是抓纠正“四风”的,自己不能先犯官僚主义、形式主义的错误。必须深入到每个地区、每个单位加强巡视,要做到心明眼亮;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一个时间节点一个时间节点地抓,要见明显成效;对作风建设方面检查出的问题与不足,做到严格细化梳理,不走形式、不做选择、不搞变通。拿出的整改措施要切实可行,要保证整改成果立竿见影。纪检机关要通过纠正“四风”,加快推进“三转”落实,促进纪检监察机关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肩负起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历史使命。

(作者系中共南京市溧水区委常委、纪委书记)责任编辑:刘 忠

【加入收藏】    【打印此文】     【关闭】
分享到:

本社地址:南京市建邺路168号4号楼 邮编:210004 电子邮箱:qz@qunzh.com

办公室电话:(025)8321981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5)83246532,(025)83219815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https://www.12377.cn

Copyright @ qunzh.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群众杂志社版权所有 苏ICP备1021847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2120180001号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