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评论员 冷 超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吹响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号角,宣示着法治时代的到来。全会《决定》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基本原则和重大举措,为加快建设法治中国提供了根本遵循。全面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就必须坚持用法治精神治国理政,在全社会弘扬法治文化,坚定全民法治信仰。
凝聚依法治国价值共识。习近平总书记对依法治国问题曾特别指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高度重视法治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法治中国。中国是一个有着13亿人口、56个民族、30多个省级行政区的大国,如何治理这样的大国,中国共产党已经用自己的实践向世界证明。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把“依法治国”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并指出:“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这对于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突破传统的“人治”模式,形成以制度化、系统化和法治化为核心内容的治理范式有着至关重要的里程碑意义。从严管酒驾到校车监管,再到户籍制度改革,无一不体现出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创新社会治理的探索。实现社会治理法治化,最核心的就是要把坚持法治作为实现和保障社会公平正义这一价值目标、凝聚改革共识、不断创新社会治理体制机制、最大限度实现社会良好治理的根本。必须使法治成为我国社会治理体系的精神内涵、整个社会治理架构的脊梁。
培育弘扬法治文化。十八届四中全会指出:“建立健全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遵循文化发展规律、有利于激发文化创造活力、保障人民基本文化权益的文化法律制度。”法治与任何制度性的东西一样,只有经过与之相适应的、反映社会发展要求的文化的解读,才能加深民众对法治精神的理解,才能指导民众付诸法律实践,才能在社会生活中发挥作用。弘扬法治文化,离不开对中华传统文化中法治元素的继承和对外来先进法治文化的吸收。“国无常强,无常弱。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改革开放30多年来,中国法律实施过程中某些环节的失灵,其根本原因就在于法治文化建设落后,缺少与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相适应的法治文化环境。倡导法治精神,就是要把法治文化转化为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内生动力,把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使依法决策与中国历史文化相适应,建立公平正义的法治价值体系,强化法治文化的传播推广,努力为群众提供丰富的法治文化产品,让法治文化融入主流文化之中,形成全社会普遍关注法治文化、拥抱法治文化的良好氛围。
坚定全民法治信仰。“法律不被信仰,它将形同虚设”,“真正好的法律不是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刻在铜表上,而是深深地铭刻在每一个公民的心里”。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建设全民守法的法治社会,就是要加快推进全体民众积极参与社会治理法治化进程的良好局面,使广大民众自觉遵守法律,对法治社会充满信心,坚定地捍卫社会主义法治,成为法治中国的忠实信仰者。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规则活在心中,才有“不逾矩”的行动约束。各级领导干部要坚守法治底线和法治红线,明白自己的权力来源,在利益诱惑和人情困扰面前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带头懂法、守法、畏法,将法治观念烙印在脑海里,实现依法履责、依法尽责、依法追责,这对于在全社会形成法治风尚具有引领示范作用。
党中央已从顶层设计开始绘就了依法治国蓝图。从特种设备安全法、旅游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到环保法、预算法、安全生产法……每一部法律的制定或修订,都是朝依法治国迈出的坚实一步。我们期盼,在新的历史起点上重新汇聚起法治梦想的伟大力量,让法治精神绽放更加璀璨的光芒。□
责任编辑:杭邦华
本社地址:南京市建邺路168号4号楼 邮编:210004 电子邮箱:qz@qunzh.com
办公室电话:(025)8321981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5)83246532,(025)83219815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https://www.12377.cn
Copyright @ qunzh.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群众杂志社版权所有 苏ICP备1021847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212018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