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人性化的公共体育空间

发布时间:2014-12-05     稿件来源:《群众》     作者:李 建    

先来看两个发生在近期的典型事件。位于深圳莲花山脚下的展鹏足球场,因地块系政府储备用地,面临出让建设,将被迫结束长达12年的运营。业余球场越来越少,不少草根足球队不得不四处“打游击”。徐州云龙湖周边,每天有上万从广场舞转来的“大妈”参与暴走。由于暴走团经常占用机动车道,导致每晚7点半至9点相关路段难以通行,不少市民呼吁对此进行规范。

公共体育空间的严重缺失,在这两个案例中被集中呈现。近年来,得益于群众体育活动的普及与推广,诸多大众健身项目逐渐为人们所接受,越来越多的人加入了体育锻炼的队伍。同时,对于体育公共空间的讨论也随之升温,如火如荼的“广场舞”引发的矛盾、冲突,一度引起社会对体育公共空间构建与保障的重视与反思。怎样让体育回归民生,惠及广大人民群众的幸福生活,成为大家热议的话题。

公共体育空间是保证群众日常锻炼的重要条件,是满足群众健身需求和提高群众物质文化生活的重要基础。今年3月发布的《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要求,建设城市体育场(馆)和群众性户外体育健身场地,每个社区有便捷实用的体育健身设施。当体育健身活动日益成为日常生活的一部分,小区的简易健身器械显然已不再能满足居民对体育设施、体育空间的期盼。哪里有居民需求,哪里就应有政府的责任,对公共体育空间的建设与投入就毫无疑问地成为政府不可推卸的责任。透过争论,政府应该去反思:在城市化进程加速发展中,公共活动空间是否跟上了城市发展的步伐?在城市规划设计理念中,是否应该主动引导居民的体育锻炼活动?寸土寸金的城市土地,是否该适当考虑老百姓的健身需求?每个城市都有中心广场、主题休闲公园、体育场馆,利用率却不尽如人意,马路上、广场边、小区里成了人们体育锻炼的主要空间,城市规划是否应该构建更人性化的公共体育空间形态?

公共体育空间的保障也关系到我国健康服务业的发展。去年9月,国务院发布《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要求发展全民体育健身,加强基层多功能群众健身设施建设。今年9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强调以改革创新精神大力发展体育产业,增加体育产品和服务供给,适应群众多样化、个性化健身需求。紧接着在10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首次把全民健身上升为国家战略,把体育产业作为绿色产业、朝阳产业进行扶持,让体育产业强健人民体魄,让大众健身消费助力经济社会发展。但无论是健康服务业,还是体育产业的蓬勃发展,都不能脱离公共体育空间的基础保障。

健康是人生最大的财富,体育锻炼是达成身体健康的重要途径。公共体育空间作为居民体育活动的主要载体和物质基础,是政府体育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站在“广场舞”和“暴走团”引发的矛盾和冲突面前,如果再不对城市公共体育空间进行合理布局与规划,将阻碍健康服务业和体育产业的健康有序发展,影响“全民健身计划”和体育强国之路的进程。这其中,先进的理念、公平的制度和以人为本的价值取向,成为构建公共体育服务体系的关键所在。立足人的幸福,在此基础上设计的设施体系、组织体系、运行体系、监督评估体系和政策支持体系,才能发挥更大效用。因此,公共体育空间的建构应该始终把人的需要放在第一位,加大投入力度和管理力度,创建简单快捷、可达性强的、富有人性化的空间形态。

(作者单位:镇江新区党工委研究室)

责任编辑:丁和平

【加入收藏】    【打印此文】     【关闭】
分享到:

本社地址:南京市建邺路168号4号楼 邮编:210004 电子邮箱:qz@qunzh.com

办公室电话:(025)8321981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5)83246532,(025)83219815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https://www.12377.cn

Copyright @ qunzh.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群众杂志社版权所有 苏ICP备1021847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2120180001号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