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全省上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新要求,扎扎实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工作取得新进展,五个方面亮点比较突出。
第一,改革创新步伐更加坚定。坚持向改革创新要动力,不断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机制。一是有序展开生态文明改革布局。省环保厅成立生态文明体制和环保改革领导小组,围绕省委、省政府深化改革总体部署,牵头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改革,明确15项重点改革课题,制定年度计划及施工方案,注重与其他领域改革同频共振,稳步推进改革任务实施。二是积极探索部省合作新模式。省政府将与环保部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围绕构建“生态空间、生态经济、生态环境、生态人居、生态制度、能力保障”六大体系,开展全方位、深层次合作,共同聚焦优质资源,强化政策协同,创新工作机制,把我省率先打造成全国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三是率先启动绿色发展评估。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我省从资源利用效率、环境污染代价和生态产品贡献三个方面,建立全省绿色发展评估指标体系和模型,分区域对各省辖市绿色发展指数进行研究,形成了评估报告,为省委、省政府决策提供重要参考,成为今年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重大特色创新成果。四是推动资源有偿和生态补偿制度取得新突破。启动水环境“双向补偿”,制定水环境区域补偿实施细则,按照“水质不达标,上游赔钱给下游;水质达标,下游补偿给上游”的思路,对全省66个断面进行补偿,率先在全国实现水环境区域补偿全境覆盖。根据考核因子的超标倍数,实行“污染越重、补偿越高”,树立资源环境有价导向,倒逼地方政府更大气力保护生态环境。五是完善生态文明组织推进机制。优化生态文明建设考核体系,修订新一轮目标任务书及考核办法,首次将省成员单位纳入考核,形成高效合力机制。突出项目支撑,安排10大类重点工程项目,纳入各地任务书扎扎实实推进。狠抓督查考核,会同省委督查室开展进度督查,完成上年度考核并通报考核结果,形成强有力的考核激励机制。
第二,源头保护思路更加清晰。坚持从源头抓起,努力破解资源环境约束。一是加强生态空间管控。率先编制全省生态红线保护规划,在制定生态补偿办法基础上,进一步出台监督管理考核办法及实施细则,建立了“一个规划、两个办法”的制度支撑体系。省财政将生态补偿转移支付资金由10亿元提高到15亿元,组织对全省生态红线管控情况开展考核,考核情况与补偿资金分配直接挂钩,进一步激发各地保护生态积极性,约束各地不越雷池半步。二是深化产业结构调整。大力推进经济绿色转型行动,发展生态经济,上半年全省十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值和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分别增长14.8%和11.6%,六大高耗能行业产值增幅低于全省工业平均增幅2个百分点,产值占全部工业总产值比重降至30%左右,产业结构层次实现新提升。三是狠抓节能减排。省政府制定节能减排低碳行动实施方案(2014-2015年),明确节能减排不达标的地方领导暂缓提拔任用,形成了刚性约束机制。上半年,全省节能减排重点工程扎实推进,万元GDP能耗下降4.5%,四项主要污染物减排达到时序进度,率先在全国实现大型燃煤机组脱硫脱硝全覆盖。
第三,污染治理举措更加扎实。坚定不移向污染宣战,千方百计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一是全力以赴保障绿色青奥。成立青奥环保工作小组,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亲自部署,省政府分管领导坐镇一线指挥,多次带队暗查;“三省一市”加强区域联动,环保、气象部门实现信息共享;建立“面上严管、临时管控、紧急应对”三道防线,制定落实不利气象条件下的特别强化措施,所有环保人员停止休假,全天候、不间断开展执法监督。累计出动执法人员7万多人次,检查企业近3万家,落实企业限产、停产1300家,工地停工3000多个,封存风险较大的移动放射源278枚。青奥期间,南京空气良好以上天数达到100%,PM2.5浓度环比降低1/4,兑现了“环境质量达到赛事标准、不发生重大有影响环境事件”的办会承诺。二是狠抓大气治理。把大气治理作为生态文明建设重中之重,省政府以1号文件下发国务院“大气十条”实施方案,省人大常委会一审通过大气污染防治条例,1166项重点治气项目有序实施,火电行业除尘提标改造率提高到86%,夏季秸秆焚烧火点数同比下降88.6%,淘汰黄标车28.8万辆,大气治理进展明显加快,科学性、系统性明显增强。三是狠抓水污染防治。深入开展新一轮太湖治理,太湖湖体水质总体向好,蓝藻水华现象同比减少26.5%。南水北调江苏段水质达到通水要求。城市河道“黑臭”治理力度加大,明确200条河道“河长”,为群众创造更多亲水岸线。突出抓好饮用水源保护,把全省1893平方公里的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划入生态红线区域,严格监控保护,初步建立了“备用水源、深度处理、严密检测、预警应急”的城市供水安全保障体系。
第四,执法监督管理更加严格。围绕贯彻新环境保护法,坚持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行为“零容忍”,铁腕重拳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一是完善环境司法联动机制。建立环境司法联席会议制度,省高院设立环境资源审判庭,省公安厅筹备成立食品药品和环境犯罪侦查总队,省检察院建立环保刑事案件办理“绿色通道”,环保厅和公安厅联合出台环保执法衔接配合的实施意见,掀起新一轮打击环境犯罪的高潮。1-9月,全省累计侦办涉嫌环境违法犯罪案件92起,同比上升163%,抓获犯罪嫌疑人273人,在全社会引起强烈反响。二是重拳整治突出问题。深入开展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执法检查和沿海化工园区环保专项整治,牢牢盯住铅蓄电池、电镀、酸洗等重金属污染行业,把电镀行业专项整治扩大到苏中苏北地区,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在国家考核中名列前茅。上半年,全省累计检查企业近10万厂次,查处环境违法企业2117家,解决一大批群众关心的突出环境问题。三是提升环保执法能力与水平。把2014年作为环境执法“规范年”,全面推广移动执法平台,规范自由裁量,提高执法效率。加强信息公开,面向社会公布18起重点环境违法案件查处情况,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加强基层环保能力建设,有效化解一批环境信访难题。
第五,典型示范效应更加突出。坚持典型示范、以点带面,提升全省生态文明建设水平。认真落实省委罗志军书记在高淳调研生态文明建设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总结、大力推广高淳生态文明建设经验和成果,放大“高淳效应”。在高淳的积极带动下,全省生态文明建设呈现连片推进、百花齐放的良好局面,涌现出诸如江宁、东台、泗阳、沛县等一批示范亮点,为全省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更多的现实样板和特色案例。继续把生态创建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载体和有效抓手,全省新增13个国家生态市县,累计达到35个,占全国总数近40%,苏北地区生态创建取得重要突破,我省生态文明建设继续走在全国前列。□
(作者系省环保厅生态文明建设处处长)
责任编辑:金 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