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基层如何创新社会治理

发布时间:2014-12-05     稿件来源:《群众》     作者:王 焱    

社会管理创新是“八项工程”中的一项重要工程,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创新社会治理的新要求,这是社会建设理念的重要发展。近年来,全省各地以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为出发点,积极促进社会治理方式的转变,创造了许多新鲜的经验,增加了社会和谐因素,增强了社会发展活力,为社会治理水平的进一步提高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建邺:贵在互动互融

南京市建邺区精心设计和引导社会治理和服务的各个环节,从政府到社区,从社会组织到个人,参与社会治理的积极性得到全面激发。

部门整合,三级互动。区级层面按照“大部制”改革思路,将综治办、社建工委、民政局整合,成立区社会管理服务局,使全区社会建设、社会治理和为民服务一体化。街道按“一室三区”组建社会管理服务中心。社区优化管理服务功能,组成社区社会管理服务中心。通过部门整合和三级社会管理服务平台打造,集成了区域综合治理、民生事务协调和社会矛盾联合调解三大功能。

多元参与,社会协同。设立86512345“幸福宜居热线”、“幸福建邺”微博、“微建邺”微信账号等互动渠道,居民诉求全部在平台形成工单,按流程办理。公开招募市民网格员,调动居民参与社会治理积极性。以区社会组织培育基地为主体,街道、社区培育中心为两翼,群团组织及驻区单位为枢纽,实现主体有效驱动、两翼衔接补充、枢纽引领辐射。同时,建立公益创投基金,92个公益项目获得500余万元财政扶持。

圈网互融,幸福乐居。从20125月起,连续投入53亿元,分4批建设128个项目,形成5分钟便民生活圈、10分钟综合服务保障圈、15分钟优质医疗圈。全区按照无缝隙全覆盖原则划分310个网格,社区民警、交警、城管、工商、药监、环保等执法力量组团下沉至网格,制定网格职责及规范,构建由网格社工统筹协调的“1+N”网格服务体系,增强网格解决问题的能力。

宜兴:“新生”始于社区

社区是大家共同的家园,应让所有人在这里健康成长。宜兴市牢牢把握社区矫正的工作特性,科学统筹管理、教育、帮扶三项任务,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有力支撑。

建立健全“三大体系”,形成各方联动、齐抓共治的工作格局。一是建立纵向到底的保障体系。在市成立社区矫正管理局的基础上,将工作触角有效地向最基层延伸,建立镇(街)帮教工作站和村(居)帮教联络点,将社区矫正经费纳入市镇两级财政预算,做到应拨尽拨、全力保障。二是建立横向到边的协同体系。先后建立公、检、法、司等政法部门联动的教育监管机制,民政、人社等职能部门联动的就业帮扶机制,工、青、妇等群团部门联动的救助帮扶机制。三是建立各方共担的责任体系。将社区矫正工作纳入社会治理考核范畴和一票否决内容,司法行政部门牵头抓总,建立综治与政法部门情况通报制度、检察督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强化日常督导和年终考核,促进各方履职尽责。

创新建立“三大工作载体”,实现社会协同对社区矫正各环节的全程参与。一是建立集约化帮教工作平台——宜兴市方圆帮教中心。分设教育区、劳动区和安置区,实现了教育、监管、服务、临时安置等功能于一体。二是建立社会化就业安置平台。动员全市骨干企业,每年预留12个工作岗位,用于安置有就业需求的社区服刑人员。三是建立实体化帮扶运作平台。依托社区矫正工作协会,采取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的形式,实施“救助服务社区服刑人员”公益创投项目,围绕职业推介、技能培训、心理健康教育等方面,为社区服刑人员提供救助帮扶。

以创新“三项机制”为抓手,推进科学化管理、系统化矫治、人性化帮扶。一是创新监督管理机制。二是创新教育矫治机制。设立心理健康中心,构建集测试、辅导、咨询、治疗于一体的心理矫治工作模式,以心理转化促进行为转化。以“一月一专题、一月一活动”的形式落实集中教育、专项教育,以走访、谈心等形式开展个别教育。三是创新帮扶解困机制。建立“社区服刑人员救助资金”。实施就业培训、创业帮扶、特困救助工程,提供免费就业培训和学历培训,为创办实体的社区服刑人员提供小额贷款担保,对创业人员给予免费法律服务,确保了每一名社区服刑人员就业有人帮、创业有人扶。

张家港:从“治民”到“民治”

村民自治是社会治理创新的重要内容。张家港市试点推行“三约三会”制度,将基层党内民主、依法治村、村民自治和党的群众路线深度融合。

科学规范定“三约”。“三约”指村组织与村干部之间、村组织与村民之间、村民与村民之间,以合同、协议、纪要、责任书、承诺书等形式,就经济建设、社会事业、社会稳定、基层组织建设四大类内容进行约定。一是村组织与党员干部之间,约责任、定目标。二是村组织与村民之间,约权利、定义务。三是村民与村民之间,约民规、定文明。

发扬民主开“三会”。一是民情征询会。通过“民情日记”活动、“网上村委会”平台等途径,村组织广泛征求社情民意,定期召开民情征询会,对征集上来的意见建议和矛盾问题进行梳理分析,提交民主协商会讨论研究。二是民主协商会。村组织根据民情征询会提交的事项,提出初步方案,起草约定文本,并召开不同对象参加的协商会,讨论形成约定文本,进行公告、公示,征求群众意见,修改完善后,由法律顾问、上级有关部门和审核小组审阅把关,签订约定。三是监督评议会。每半年由村“两委”提议或党代表和村民代表联名提议召开。会议对民主协商会上确定的决议执行情况、签约履行情况进行评议,分别做出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的评价。对满意率不达1/3的事项,村“两委”必须进一步征求意见建议,确保约定落实到位。

完善机制亮“三招”。通过完善制度、细化要求、量化标准,全力打造机制顺畅、可行可用的基层协商民主模式。一是积极搭建组织网络。成立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二是细化工作内容。将“三约”内容科学细分为经济发展、公共事务、社会稳定、基层组织建设四大类。将“三会”功能确定为汇集民情民智、凝聚民心民力、督促实现约定的形成和执行。三是严格规范工作程序。构建科学运行机制,对约定事项收集、约定形式确定、约定文本起草、约定签订、约定内容公开、约定执行与监督等环节,进行明确规制,严格工作流程和要求,保障村级管理透明化、规范化、民主化。

责任编辑:刘卫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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