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山西太原桃园南路西里街,刻有近百首唐诗的文化墙上,繁体字错用竟有33处之多,被网友称为“尴尬文化墙”。比如王维《春中田园作》中的“旧人看新历”诗句,“历”字繁体本为“暦”,却用成了“歴”;比如李白《秋浦歌》中的“白发三千丈”诗句,“发”的繁体“髪”字错用为“發”字等等。
俗话说“人非圣贤,孰能无过”。偶尔用错字或者写错字,并非不可以理解。但建设文化墙,算得上是比较正式的文化工作吧。百首唐诗,平均一首40个字计算,也不过区区4000个字,错处竟有33处之多,这难免让人感慨,这样的文化墙,也确实太“没文化”了!
仔细追问下来,我们发现,33处错字,主要出现在繁体字用错上。那么当初建设时,为何非得用繁体字,而不用简体字呢?既然用了繁体字,那么又为何不认真核对,逐一查证,然后再写或者刻到墙上去?
相关文化墙的建设者,恐怕会告诉我们说,这活儿是包出去的,是某某公司负责写或者刻的,是他们搞错了。但我们想问的是,相关建设者,对文化墙上用哪些唐诗、用简体字还是繁体字,是否有要求?对写、印或者刻的唐诗是否制做了模板或者样本?相关建设者是否做过最后的审核?在工程完成之后,有没有验收,验收的时候为何连头发的“髪”和发财的“發”这样的错误都没有看出来?
不难发现,文化墙“没文化”,原因在于建设者实在太不负责任。比如在建设项目敲定、承包者投标、施工者建设、使用唐诗选择、模板制作、刻字施工、竣工验收等多个层面和环节,都是走过场的管理与实施。文化墙不过就是一个面子墙,文化墙工程,也不过就是一个面子工程而已。
细节决定成败。建设文化墙本是好事,但33个错字的文化墙,却不幸暴露了文化墙的“没文化”,同时也暴露了建设者糊弄人的不负责任。这难道不值得我们深省和反思吗?□
责任编辑:段培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