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究践行核心价值观规律纵横谈(4则)

发布时间:2014-05-26     作者:孟实、贝蛙、成彦、盛砺    

  

确立一元主导也要尊重多元追求

孟 实

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改革开放业已进入新的阶段。寻找民意人心的最大公约数,为全面深化改革提供强大精神助力,呼唤在全社会确立价值共识。

不可否认,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世情、国情、民情深刻变化,人们的思想认识日趋纷繁,不同群体的利益冲突日益频繁,社会隔阂不断加深。整个社会呈现“多元化”、“碎片化”的典型特征。由于“多元化”、“碎片化”的影响,基于各自不同的主观感受、不同的社会地位、不同的价值判断,人与人之间、阶层与阶层之间、群体与群体之间必然会产生多元化的价值追求。如何最大程度凝聚全社会思想共识,这就要求我们,一方面坚持马克思主义思想的指导地位,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来正确认识经济社会发展大势,正确认识社会思想意识中的主流与支流;另一方面必须尊重人民群众的多样化价值追求,在回应这些价值追求过程中寻找到能为大众认可的价值认同。

美国政治哲学家罗尔斯认为:在社会共同生活的过程中,不同的价值体系中都包含着对某些社会共同体甚至人类共同价值规范的肯定和接受,包含着人们对某些共同价值目标的承认与追求,这些共同的价值观念、价值目标和价值判断就是价值体系中的“重叠共识”。“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这一表述经过了反复的提炼修正,综合了社会各个阶层、各个群体的价值愿望,承载着每个社会成员的价值追求,它就是我们价值体系中的“重叠共识”。

美妙的音符只有统一于共同的主旋律,才能奏出和谐的乐章:缤纷的色彩只有统一于特定的主题才能绘出壮丽画卷。基于“重叠共识”而构建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体现了“一元”、“多元”的辩证关系。“一元”中包含着“多元”,“多元”中蕴涵着“一元”——倡导核心价值观并不意味着抹杀和否定群众多样化价值追求,承认多样化价值追求同样不能排斥核心价值观主导。强调核心价值观主导是要确立一种占主导地位的价值观念,并在多样化价值取向之间保持合理的张力,借以统一人的思想和行为。然而,一个音符无法表达出优美的旋律,一种颜色难以描绘出多彩的画卷。坚持核心价值观主导,不是要消灭价值观的差异性和价值追求的多样性,而是在多元中立主导,在多样中谋共识,以主流的价值取向引导多样化价值追求。

“社会性”开拓“个体性”空间,“个体性”夯实“社会性”基础——价值实现是个体性与社会性的辩证统一。对于国家来说,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能笼统地以一个要求、一种标准抹杀无限多样的个体追求:对于个体来说,只有把多样化价值追求融入国家发展、民族复兴的历史进程,个人价值才能实现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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