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以修身贵在“三气”

发布时间:2015-06-05     稿件来源:《群众》     作者:曹 志    

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干部的党性修养、思想觉悟、道德水平不会随着党龄的积累而自然提高,也不会随着职务的升迁而自然提高,而需要终生努力。”在“三严三实”中,“严以修身”居首,它是领导干部做人之本、为官之基、为民之根。做官先做人,做人先修身,领导干部应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提升道德境界,追求高尚情操,自觉远离低级趣味,自觉抵制歪风邪气,树公道做人正气、添清廉为官硬气、增服务为民底气。

严以修身,树公道做人正气。毛泽东同志在《纪念白求恩》中倡导的做“五种人”和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做人要实”,所蕴含的做人标准可谓“异曲同工”。领导干部须以修身为基础,始终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做人立命之本,不断加强党性修养,自觉补好精神之“钙”。十八大以来,许多因“修身缺陷”而纷纷落马的官员,用鲜活的事例告诫我们腐朽思想、低级趣味和歪风邪气对做人的危害和后果。我们必须严格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指明的“做人”准则,修大爱、立大德、成大美,自觉做道德传统的继承人,共产党人精神高地的守护人,始终做到公道做人、公正做事。

严以修身,添清廉为官硬气。孔子曰: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拱之。“德”即自身修养,修养的高低,直接决定领导干部“用权”、“律己”尺度和力度。为官者,重修身,方能学会认识自己、控制自己、把握自己,正确处理好权与责、权与利、权与钱的关系,在工作上大胆,在用权上则谨慎,做到进退有据,宠辱不惊,得意不忘形,失意不变形,无意不走形。为官之道,关键在有所为有所不为。“严以用权”要坚持用权为民,按规则、按制度行使权力,做到有所为;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不搞特权、不以权谋私、不为奢享所惑,做到有所不为。“木自腐而后虫生”,领导干部当修“廉”,常怀律己之心、常思贪欲之害、常修为官之德。在大是大非面前,在重大抉择面前,在党性考验面前,清廉为官,一身硬气。

严以修身,增服务为民底气。修好做人、为官之德,方能在谋事创业中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创业之德要求“创业要实”,要脚踏实地、真抓实干,敢于担当责任,勇于直面矛盾,善于解决问题,努力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把党的方针政策同本地区本部门实际相结合,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谋事要实,则要自觉加强谋事之德修养。要从实际出发谋划事业和工作,使点子、政策、方案符合实际情况、符合客观规律、符合科学精神,不好高骛远,不脱离实际,心中始终装着人民,始终从人民利益出发,始终为人民谋福祉,服务为民,增强底气。

(作者系徐州市贾汪区委书记、区人大常委会主任)

责任编辑:夏玉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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