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八小时以外”关键在于约束权力

发布时间:2015-09-05     稿件来源:《群众》     作者:湍水澜    

广东省纪委官网南粤清风网86日发布消息称,经广东省委同意,广东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日前联合下发《关于加强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管理的意见》,对党员领导干部在工作时间以外所从事的与职务影响相关或个人生活领域的活动,强化监督,重点监督社交圈、生活圈、休闲圈。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加紧从严治官,越来越多的地方将对干部的监督,从工作时间延伸到“八小时之外”。应当说,加强对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很有必要。一方面,领导干部作为公权力的行使者,不管是在八小时以内还是在八小时以外,都应该受到严格监督。另一方面,从有关部门通报的案例中不难看出,违反八项规定、涉及“四风”问题的行为,很多发生在晚上、周末、节假日等八小时以外的时间。因此,出台八小时以外的监督举措,不仅有利于加强防腐、反腐监督的力度,而且还能有效防止用人失察、带病上岗、边腐边升等现象发生,甚至还能顺藤摸瓜,捕到“苍蝇”,捉到“老虎”,从而进一步倒逼权力回归笼子,让官员心存敬畏,时时处处慎独、慎微,其积极意义不言而喻。

领导干部在“八小时以外”的社交圈、生活圈、休闲圈中进行“权力加班”,固然有官员个人人生观上的原因,但根源还是在于权力监督不够规范。可见,监督“八小时以外”关键在于约束权力。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在当前公众参与热情高涨、新兴媒体快速发展的背景下,反腐之“镜”聚焦到八小时之外,就是要发动更广大的群众、更多的社会力量参与到监督中来,防堵好权力监督的细小漏洞,让干部在小违纪时就能及时被发现,就有人管、有人抓,真正堵住权力监督的“漏洞”,清除权力监督的“死角”。

责任编辑:段培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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