畏法度者最快乐

发布时间:2015-10-05     稿件来源:《群众》     作者:徐 明    

《明史杂俎》记载,明朝开国皇帝朱元璋曾问群臣:“天下何人最快乐?”答案五花八门,无外“功成名就”“金榜题名”“富甲一方”,朱元璋听后不以为然。一个叫万钢的大臣答道:“畏法度者最快乐。”一语惊众人,朱元璋也颇为满意。以史为鉴,封建帝王的法纪观虽有历史局限性,但对我们今天的从严治党仍有借鉴意义。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党纪条规就是党员干部的规和矩,作为党员,入了党,宣了誓,就要听党指挥,守纪律讲规矩。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党纪条规上写得清清楚楚,规定得明明白白,党员干部要学深学透,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少数党员干部正因为不知纪、不守纪,以致思想上松一寸、行动上散一尺,当官求发财,有权耍任性,到了被问纪追责时方才悔悟,但为时已晚。

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关键所在,也是确保党员干部遵章守纪的重要抓手。党员干部提高自我修养是自律路径,各级党委和纪委发挥主力军作用,切实履行“两个责任”是他律路径,自律和他律要双管齐下,形成合力。在当前“抓早抓小”“挺纪在前”形势下,要综合运用健全制度、访察专察、专题督查、定期报告、巡视派驻等措施,警钟常敲、访查常搞、责任常究,让党的意识、党员意识、党章意识融入党员血液,促使党员干部在思想上划红线、行为上明界限、行动上当表率。

习近平同志说过:当干部不能当得那么潇洒,要经常临事而惧,这是一种负责任的态度。要经常有睡不着觉、半夜惊醒的情况,当官当得太潇洒,准要出事。这是告诫广大党员干部,心里要有所敬畏,为官一任就得要有责任、有担当。之所以在正风肃纪中,总有一些干部被问责查办,就因为他们中有的不干事,无所作为,无所事事;有的不干他该干的事,角色越位、错位,找不准定位。这些干部心无敬畏,为名利所累,为钱权所俘,置党纪国法于度外,他们出事是迟早的事。

扬州八怪之一的郑板桥有诗云:衙斋卧听萧萧竹,疑是民间疾苦声。些小吾曹州县吏,一枝一叶总关情。封建官吏尚有如此敬畏之心和爱民之情,何况我们共产党的干部?如果我们不能放下身段,甘心为群众做实事、办好事,那么就背离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就不配做共产党员。许多党员干部为党和人民做了一些事,但最后却出了事,善始不得善终,究其根源,就在于这些干部思想的弦松了,敬畏的心没了,奢靡之始,危亡之渐,而后便一发不可收拾了。

石可破也,而不可夺坚;丹可磨也,而不可夺赤。理想信念,就如同石头的坚硬,丹砂的赤红,是共产党人的本质属性。党员干部,无论职务大小,无论地位高低,都要坚定为民服务的理想信念,常怀敬畏之心,在其位求政声,用行动为“畏法度者最快乐”添加注脚。

(作者系扬州市邗江区委常委、纪委书记)

责任编辑:夏玉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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