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把“绿色发展”作为五大发展理念之一,把“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列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新目标,为“十三五”时期建设美丽中国确立了新坐标、指引了新航向,也为我们进一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行动指南。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今年2月,省委召开全省生态文明建设大会,明确我省“十三五”期间生态文明建设总的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建设思想,牢固树立、自觉践行新发展理念特别是绿色发展理念,深入实施生态文明建设工程,展现新江苏“环境美”现实模样,确保如期实现生态省建设目标,努力建设全国生态文明建设先行示范省。
“十二五”时期,我们在推动绿色发展方面进行了一些有益的探索和尝试,特别是始终坚持把改革创新作为推动绿色发展的强大动力,率先建立了比较完善的红线管控制度、率先形成了比较系统的环境经济政策、率先探索建立科学的地方政府政绩评价体系,有力地提升了我省科学发展水平。根据环保部环境规划院等机构编制的江苏省绿色发展评估报告,我省绿色发展指数从2010年的60.5提高到2014年的76.4。“十三五”时期,站在新的更高的起点上,面对人多地少、资源匮乏、环境脆弱的特殊省情,面对工业化城镇化中后期的特殊阶段,推动绿色发展不断取得新的进展,关键还是要将制度创新作为主要推动力。省委罗志军书记指出,要按照中央部署,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完善实施方案,在实行区域联防联治、生态补偿、开展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试点等方面,尽快取得突破,形成长效机制,构建起具有江苏特色、系统完整的制度体系。石泰峰省长强调,要以开展国家生态环境保护制度综合改革试点为契机,聚焦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任务,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和工作方案,加快形成一批制度化的成果,切实用制度保护生态环境。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五中全会和全省生态文明建设大会精神,按照中央生态文明体制改革“1+6”总体要求和《江苏省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明确的具体任务,努力建立健全系统、科学、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为绿色发展保驾护航,近期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第一,严守生态红线,以科学的开发格局推动绿色发展
江苏产业密集、城镇密集、人口密集,排放总量大,单位国土空间承载负荷大。全省开发强度已达21%,居全国各省区之首,苏南部分地区已超过国际公认的30%的“警戒线”。面对这一特殊省情,我们必须按照“守红线、善留白”的要求,科学划定生产空间、生活空间、生态空间,不断健全生态红线管控制度。一是进一步调整和优化红线。对全省生态红线区进行一次系统梳理,根据实际情况,按照红线区域不减少、生态功能不降低的原则,调整优化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建成全省生态红线保护地理信息系统,划定海洋红线保护区。各地也要在省级生态红线区域基础上,增加地方红线区域面积,努力让全省各类生态空间都能得到有效保护。二是进一步加强红线监管。要把红线区域作为监管的重中之重,加大排查力度,对于保护区内已有违规项目,要有计划、有步骤地限期清退。在此基础上,探索实施红线区域产业准入“白名单”制度。三是进一步加大生态补偿力度。要逐步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确保每年用于生态转移支付的资金在15亿元的基础上逐年提升,充分调动地方守好生态红线的积极性。同时,要强化监督考核,建立全省生态红线区域管理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定期开展第三方评估,对于保护不力的地区,按规定核减补偿资金,并严肃追究责任。四是逐步划定城市开发边界。在深入推进城镇化的过程中,要按照中央城镇工作会议的要求,坚决防止城市发展“摊大饼”的现象,保护好城市周边的耕地和各类生态空间。要结合生态红线和耕地红线,率先探索划定城市开发边界,把空间管控的要求落实到城市控制性总规当中,严格限制城市规模和开发方向,为农业留下更多良田,为子孙后代留下更多天蓝地绿水净的生态空间。
第二,加强源头管控,以严格的准入制度倒逼绿色发展
生态问题的治本之策还在于推动生产方式的绿色化。加强环境准入、限制产业类别,是推动供给侧改革、调整产业结构的重要手段。过去,环境准入主要依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在“十三五”期间,要从更加宏观的视角,用更加科学合理的手段,深入开展战略(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划出空间、总量、标准“三道门槛”,指导各地处理好利用环境容量、控制排污总量、改善环境质量之间的关系,实现资源、环境、经济协调发展。一是根据环境质量和环境承载能力,科学测算出区域和重点行业的排污总量指标,改变以往“等比例、一刀切”的做法,对区域产业实施差别化调控、精准化减排,为推行区域性、行业性总量控制提供依据。加快实施长三角地区战略环评江苏子项目,制定我省生态环境战略性保护总体方案。二是鼓励先行先试。积极开展城市(国家级新区)规划环评国家试点工作,深入推进连云港市战略环评国家试点工作,根据环境质量配置行业污染物排放总量,优化产业布局,控制行业总量规模,严格环境准入,促进产业转型升级,为全省提供借鉴与示范。三是强化规划环评的科学性和执行力。要严格质量要求,严防规划环评走形式、走过场的情况。在此基础上发挥好规划环评在空间管控体系中的重要作用,对于没有按要求进行规划环评的地区,严格禁止新上建设项目。
第三,完善市场机制,以合理的资源配置促进绿色发展
“十三五”期间,要更加注重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不断深化环境经济政策方面的改革创新。一是要深化环境资源价格改革。强化差别电价政策,继续对高耗能行业、产能严重过剩行业实施差别电价、惩罚性电价和阶梯电价政策。深入实施阶梯水价,根据实际情况动态调整居民、企业用水价格,逐步建立健全水利工程供水价格体系,实行差别化征收政策,完成我省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结构性调整,逐步建立反映自然资源真实价值的价格体系。二要完善用能权、碳排放权、排污权交易制度。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能评后评估制度建设,结合落实高耗能行业新增产能能耗等量或减量置换等约束性条件,探索建立能源消耗总量管理下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用能权制度。按照全国碳排放权市场建设的统一部署,开展碳排放权总量控制、配额分配试点,探索适合省情、与国际国内有序对接的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深入推进重点行业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逐步完成全省重点行业排污权有偿使用收费,建设和完善省级排污权交易平台,让更多企业参与到交易当中。三是完善绿色金融体系。逐步建立环境与社会风险管理体系,加强绿色信贷能力,逐步完善金融管理部门与环保部门之间信息共享机制,积极引导金融机构优先支持节约资源技术开发和生态环境保护产业、企业,让更多的绿色环保产业企业获得充足的资金支持,推动我省节能环保产业进一步发展壮大。四是培育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市场主体。充分调动民间资本参与生态环境治理的积极性,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加大对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支持力度。积极组建或改组设立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推动各类资本加大对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等方面的投入。
第四,开展垂直管理,以铁腕的执法监管保障绿色发展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五中全会上指出现行环保监测监管体制存在责任不清、地方保护、各自为政、能力欠缺等突出问题,明确要求实行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江苏作为环保部确定的试点省份,将按照中央部署要求,在确保“地方党政同责的要求不降低、环保机构不削弱、环保投入不减少”的前提下,有序推进垂直管理试点,创新执法监管手段,发挥好环保执法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驾护航作用。一是加强环境执法队伍能力建设。以垂直管理改革为契机,把省市县三级环保机构的职责事权定准厘清,建立高效顺畅的指挥、执行体系,加强和规范环保机构队伍建设,大幅提升履职能力。二是开展以排污许可为核心的一体化监管。以排污许可为核心,以质量约束、总量减排为导向,把建设项目环评、总量控制、排污权交易、排污收费、网格化监管、双随机、信用评价等事中事后监管制度有效捏合起来,构建一套系统完整、权责清晰、高效协同的监管体系。出台江苏省许可证发放管理条例,确立排污许可证管理的法律地位。鼓励张家港、常熟、江阴等监管基础较好的地区率先试点,为全省提供参考借鉴。三是开展网格化监管。通过“定区域、定任务、定职责”,以市、县、乡行政区域为单元划分三级网格,在开发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设置特殊网格,采取按属地确定重点监管对象和一般监管对象的差别化监管措施,分解到网格单元,构建全面覆盖的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探索建立分级环境目标责任、双随机抽查、环境问题查处信息公开反馈等监管制度,确保网格内排污单位得到有效监管、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得到及时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得到有力解决,实现环境监管执法规范化、精细化。
第五,抓好关键少数,以完善的考核制度引导绿色发展
罗志军书记在全省生态文明建设大会上指出,要牢牢扭住党政同责的“牛鼻子”,党委政府对本地区环境保护负总责;要把环境保护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分开,治污职责和环保执法不能混同,环保部门主要是牵头抓督查抓执法,工业、农业、水利、城建、交通、国土等相关部门既要管业务又要管治污,坚决杜绝推诿扯皮现象,形成广泛联动、密切协作的强大合力。石泰峰省长强调,抓环保,要把重锤敲下去,把责任落下去,把压力传下去,建立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下一步,要继续加强绿色发展考核,用考核的指挥棒引导“关键少数”的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一是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工程年度考核。根据省委《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实施意见》和《生态文明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要求,修订我省生态文明建设工程考核办法和实施细则,优化考核内容、细化考核项目,重点加强对工程项目和改革举措的考核力度。同时,积极争取扩大考核结果的应用范围,将考核结果与地方领导干部的任用提拔密切挂钩。二是完善绿色发展评估制度。创新绿色发展评估模型与指标体系,探索建立绿色发展评估2.0版,逐步扩大评估范围,对县一级行政区开展绿色发展评估,启动工业园区绿色发展评估。三是开展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试点。选择南通、张家港等有条件的地区,逐步开展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的编制试点工作,研究确立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分类标准、统计规范和核算方法,逐步扩大试点范围,把自然资源的家底摸清楚。四是推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和责任终身追究。积极探索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目标、内容、评价、责任界定和结果的运用,推动领导干部守法守纪、守规尽责,促进自然资源资产节约集约利用和生态环境安全。加强离任审计与任中审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以及其他专业审计的结合,发挥好审计监督作用。严格落实《江苏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全面实行地方党委和政府领导成员生态文明建设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终身追责。□
责任编辑:陈伟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