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反对奢侈浪费和不合理消费,开展创建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和绿色出行等行动。把绿色生活纳入实现美丽中国的范畴,既指明了方向和目标,也为实现绿色生活绘制了“施工图”和“验收表”。
当前,我省正在开展的“263”专项行动和省级环保督察,对于淘汰落后产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倒逼企业形成环境自觉和加快推动生活方式绿色化,提供了良好的外部条件和机遇,顺应了广大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盼。然而,改变人们的生活理念,改善人们自身的生存环境,需要久久为功。
构建社会联动培育绿色生活的国民教育机制
教育决定意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写进十九大报告,既为建设美丽中国提供了理论遵循,也为可持续发展指明了方向。要使“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必须解决教育“落空”的问题。十九大报告中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人民对绿色生活的需求就是对生态建设的要求。要唤起大众的社会责任意识,让保护环境成为一种自觉,让绿色生活成为一种习惯。推动环境教育立法,形成培育绿色生活的法制保障势在必行。
目前,我国环境教育明显存在着不成体系、参与面窄、效果弱等问题:一是环境教育工作缺乏统一的、法定的、长期的组织领导机构,致使环境教育工作不能统一规划并组织实施。二是很多地方的环境教育工作,一直是地方环保部门跳“独脚舞”。地方政府各部门职责不清,缺乏分工合作与协调机制,不能形成合力。三是环境教育工作缺乏足够的资金保障。多数地方财政未将环境教育纳入本级专项财政预算,即使纳入预算也数量较少。国家实施环境宣传教育行动纲要、出台环境宣传教育工作意见、制定环境宣传教育工作规划,都属于环境宣传教育工作计划,缺乏约束性和强制性。在国内,只有宁夏、天津、洛阳、南京、哈尔滨等地相继出台了环境教育法规和政府文件,为国家环境教育立法打下了很好的基础。
提出环境教育立法,就是希望把环境教育变成全民教育、终身教育。把公众环境教育作为一项投入少、收益高、可持续的环境治理工具,从源头上解决环境问题。事实上,没有环境教育的提升,环境的各项法规很难真正执行到位。要想彻底摒弃一些领导干部在环境宣传教育工作中存在的“论起来重要、比起来次要、干起来不要”的错误观念和做法,就必须加强环境教育立法,使开展环境教育成为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以规定当事人教育和义务为内容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社会规范。
打造以“绿色创建”为载体实现绿色生活的“品牌工程”
党的十九大把绿色创建活动作为引导绿色生活的重要抓手,旗帜鲜明提出通过系列绿色创建活动,构建全民参与的绿色行动体系。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就是要把创建活动打造成“品牌工程”。建立严密的创建组织架构。创建活动是一项发动全社会参与的工作,牵头单位是环保部门,但并不是环保部门一家就可以实现的,要根据创建类型建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做到权责清晰,各司其职,共同发力。同时,实施机构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管理体系,形成全社会推进绿色创建工作的格局。制定规范的评审标准。没有标准的创建工作是无本之源,要根据不同类型的创建确立相应的创建体系、评审标准。科学合理制定标准,既要考虑现实需要,也要考虑长效管理。严密组织实施创建。创建工作永无止境,绝不是一创了之。搞好宣传发动,营造良好氛围是创建的前提。建立相对固定的宣传阵地,把日常教育和重大节日节点教育相结合,充分发挥新媒体优势,精准宣传发动,并用好绿色志愿者队伍,发挥其纽带和传送作用。确定创建重点和难点。逐条逐项摆问题、找差距、补漏洞,“对症下药”攻难点。做到建章立制,规范管理。
根据创建类型建立相应的制度体系,制度要经得起查,经得起社会和群众的监督。资金要保障。创建工作不能停留在喊口号、发文件上,要想工作落地资金保障是重点。政府要把创建活动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扶持和奖励创建机构,激发创建的内生动力。指导要加强。政府部门掌握着及其丰厚的社会管理资源,要在创建工作中扮演好角色,针对创建类型拿出实实在在的培训指导措施,确立分类、分层指导,帮助创建机构解决工作中的难题,使其轻装上阵。考核要严密。针对创建内容制定可量化、可呈现、可操作的考核细则,本着成熟一个考核一个的原则,及时组织考察考核工作,对照考核细则逐条过堂,不打“感情牌”,防止出现“形象工程”。注意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带动促进创建活动向纵深延伸。
我省绿色创建活动起始于2002年。随着部分创建、评比、表彰活动的取消,只有创建绿色学校和绿色社区仍然“合法”存在,且在创建工作中积累了一些经验,取得了较好效应。通过创建提高了社会参与度,公众的环境意识大大提高,部分社区环境面貌得到了改善,部分学校环境素质教育有了较大提高,提升了环保部门在社会的形象。
打破“管理壁垒”为实现绿色生活搭建平台和桥梁
绿色生活是奏响美丽中国的一个和谐音符,实现的途径就是绿色行动。如果说绿色创建只是一个载体,那么绿色生活、绿色消费才是创建的目标要求和真正意义。
要想把环境保护落实到每个人的行动中,除了公众的环境意识外,绿色生活、绿色行动尤为重要。当前,影响和制约绿色生活、绿色行动的因素集中体现在三方面:一是公众自身行为,二是生产行为,三是政府的社会管理行为。公众行为靠教育引导、浸透,需要一代一代传承。生产行为是“绿色源头”。绿色革命倒逼企业向绿色转型,绿色生活需求会刺激、促进绿色生产。近年来,随着地方政府理念的更新,一些自主创新企业研发生产的产品逐步得到推广和应用,引导了社会的绿色生活和生产。
垃圾“围城”一直是困扰城市发展、影响居民生活的难题。近年来,苏州吴中餐前餐后垃圾就地处理为城市垃圾围城、垃圾减量进行了有益探索。针对餐前垃圾,吴中区在多个街道的农贸市场设立试点,安装有机垃圾就地处理的专业设备,实现了餐前垃圾就地无害化处理。针对餐后垃圾,在机关单位、学校、公共场所的食堂附近和居民小区等地设置厨余垃圾无害化处理设备,实现生活垃圾投放、收集、处置的分类闭环。为进一步提高市民绿色生活意识、主动参与意识,处置企业采用了物联网、二维码智能垃圾分类技术,让居民分类垃圾“赚积分兑换礼品”。今年8月,《吴中区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制度实施方案》正式发布,全力推进公共机构和相关企业开展垃圾强制分类,深得广大市民认可。
建筑垃圾和装修垃圾也是影响环境的一大公害。据不完全统计,“十二五”期间,我国每年平均产生约17亿吨建筑垃圾,预计“十三五”期间,我国建筑垃圾产生量将达到19~22亿吨。这些数量巨大的建筑垃圾若能实现循环利用,将产生巨大的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武进绿色建筑产业集聚示范区作为全国绿色建筑产业的先行区,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方面走在全国前列。通过不断整合建筑垃圾拆解分类、规范运输、处置分选和产品开发的全产业链,着力打造无害化处置和资源化利用的全新标杆。目前,已经实现建筑和装修垃圾无害化处理全覆盖。
建立政策奖惩机制,让“有钱不能任性”成为定律,也是为绿色生活提供法律政策支持十分重要的环节。政府在刺激引导社会公众绿色消费上往往体现在生产和流通环节,需增加生活和消费环节的考虑,让百姓得到更多实惠,从而实现百姓对绿色生活的向往,奏响美丽中国的和谐音符。□
(作者系江苏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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