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是一场大仗、硬仗、苦仗,离不开坚强有力的领导和纪律保障。今年以来,盐城市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按照中央纪委和省纪委部署,积极投身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强化环保领域监督执纪问责,有力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实现绿色转型、绿色跨越。
从政治上考量肩负的纪律保障责任
建设生态文明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不仅是关系党的使命宗旨的重大政治问题,也是关系民生的重大社会问题。市纪委、监委始终牢记政治机关属性,自觉把服务保障污染防治攻坚战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作为必须担负的重大政治责任,不断深化认识、提高站位。
一是在对标看齐中增强责任感。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以及中央纪委和省纪委部署要求,第一时间在全系统传达学习、贯彻落实。多次组织专题学习研讨活动,统一思想、理清思路。结合上级要求,专门召开全市为打好“三大攻坚战”提供坚强纪律保障推进会,制定出台《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坚强纪律保障重点任务责任清单》,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以鲜明的政治态度、严实的作风、严明的纪律保障攻坚战有力有序推进。
二是在研判市情中增强紧迫感。市纪委、监委严格对照上级要求检视全市生态文明建设,深切感悟到保障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的艰巨性和紧迫性。盐城生态优势明显,但生态环境保护形势也比较严峻,特别是少数地方政绩观存在偏差,贯彻新发展理念不够坚决,环保执法不严,纵容环境违法行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今年上半年,江苏辉丰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严重环境污染事件被生态环境部通报,大丰、滨海、响水三个县区被省生态环境厅区域限批,教训十分深刻。
三是在征询民意中增强使命感。市、县两级纪检监察干部深入开展“镇村大走访”,用半年时间走访全市所有镇村,围绕生态环保领域正风肃纪问需于民、问政于民。群众对良好生态环境的殷切期盼,以及对环保投诉处置不及时、饮用水源保护区内违法违建等问题的强烈反响,给走访干部极大触动,更激发了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纪律保障的内生动力。
以精准监督推动攻坚任务落地落实
监督是纪委、监委的首要职责。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把加强监督贯穿于污染防治攻坚战全过程,聚焦重点难点,主动出击、精准发力,充分发挥“再监督、再检查”的职能作用,确保污染防治各项决策部署执行不走样、不变形。
一是聚焦关键岗位压责任。责任虚化缺位是导致环境问题“久治不愈”的重要因素。市纪委、监委紧紧咬住责任二字,牵头开展“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组织实施“履职不尽责、服务不担当”专项整治和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情况“回头看”,通过明责、督责、问责等多种方式,持续压紧压实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扎实推动大丰区政府落实好省监委监察建议书要求,逐条对照,狠抓整改。同时,对已发生环保领域违纪违法案件的地区和单位,深入剖析党组织及班子成员在履行主体责任、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制发专责监督意见书和监察建议书,督促抓好整改、堵塞漏洞。
二是聚焦环保督查抓整改。把推动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检验“四个意识”的试金石。切实扛起监督责任,全程派员参加8个方面问题的整改督查工作,建立周督查、月通报工作机制,确保整改一项、核查一项、到位一项。对“回头看”交办的256件信访件,建立挂账销号和快速处置机制,通过现场督查、会议调度等方式,督促相关部门做好调查处置。目前,256件全部程序性办结,立案查处116起。
三是聚焦环保执法强督查。行业监管不到位、行政执法不严格是企业环保违法屡禁不止的重要因素。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紧盯环保行政执法这一环节,全面开展“嵌入式”监督。积极采取约谈提醒、谈话函询、挂牌督办等方式,对已经落实的问效果,对正在落实的询进度,对落而不实的查原因,督促相关部门和单位秉公执法、严肃执法,当好生态环境保护的“守门员”“护旗手”和“当家人”。同时,注重用好信息化手段,在大丰区试点建设执法监管平台,整合建立行政执法、属地污染源等数据库,初步实现环保执法信息化监管。
把执纪问责作为守住底线的关键举措
执纪问责是纪检监察机关的核心职能,也是保证纪律法律在环保领域得到严格执行的重要手段。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的工作报告指出,要坚决查处生态环保等领域的严重违纪违法行为。市纪委、监委坚持以纪律法律为尺子,严格执纪问责,为全市上下划出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的行为“红线”。
一是严查快处违纪行为。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环保铁军”标准,积极协助环保部门党组织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对涉及环保系统的群众举报和问题线索,开通绿色通道,第一时间优先安排查处。针对社会反映强烈的环保行业协会违规开展评定、收取企业会费等问题,组织专门力量进行调查核实,并在全市作风建设大会上进行通报曝光,给予相关责任人党纪政纪处分。
二是严肃开展责任问责。坚决用好问责“杀手锏”,以严肃问责追究倒逼环保责任落实。对落实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政策措施不到位,环保督察问题整改消极应付,表面整改、假装整改、敷衍整改等行为,实施一案双查、责任倒查,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追究有关领导责任。今年以来,共对130名领导干部实施了问责,有力推动各层各级树立正确政绩观,生态环保红线不能触碰的意识逐步深入人心。
三是深挖污染保护伞。企业环保问题屡改屡犯,甚至明目张胆污染环境,往往背后有“保护伞”。市纪委、监委深入挖掘重大生态环境污染背后的腐败与渎职犯罪问题,对通风报信、包庇纵容环境违法行为,充当“保护伞”的党员干部,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今年以来,先后对大丰区原环保局局长夏某、大丰区原环保局经济开发区分局局长冯某实施了留置措施,形成了强有力震慑。
靠高效机制凝聚纪律保障的工作合力
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需要集中优势兵力,强化纪律同样需要凝心聚力。市纪委、监委坚持部署推动与理顺机制“两手抓”,构建了信息共享、资源共用、齐抓共管的纪律保障工作格局。
深化纵向联动。建立市、县两级环保部门派驻机构交流协作、业务指导机制,共同提高监督能力和水平。市、县级巡察机构把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作为巡察重点内容,把肩负环保重点任务的部门和地区作为优先巡察对象,着力纠正偏差。同时,依托村居纪检委员,在部分地区探索打造流动“环保监测站”,时刻探查污染防治死角盲区及污染防治工作中不作为、乱作为的现象,全面打通污染防治监督“最后一百米”。
强化横向联合。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之间的沟通协作,切实把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专责作用和相关职能部门的专业优势充分发挥出来,共同推进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工作。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组织协调环保、住建、交通等相关职能部门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共同研究解决生态环境污染防治工作中的难题和复杂案件。建立问题线索移交机制。与相关职能部门建立环保问题线索24小时移交机制,一旦发现问题,第一时间介入,及时启动联合调查和问责程序。同时,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加强与公检法司等部门沟通协调,打通监察与司法执法协作通道,形成打击生态环境领域职务犯罪工作合力。□
(作者系中共盐城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
责任编辑:霍宏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