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支持和保证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近年来,南通市海门区人大常委会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履职、注重实效,不断丰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基层实践,努力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持续推动新时代地方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
站位更高,坚持守正创新、敢于先行先试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根本政治制度安排”,“是实现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载体”。区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工作评议、专项督查等更加精准指向中心工作,切实做到“三必三第一”,即常委会会议必学政治理论、审议专项议题必贯彻党委要求、重大事项必事先报告;党委有决策部署,第一时间抓落实、第一时间依法任命、第一时间作出决议决定。
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在履职伊始就确立了“四有六坚持”履职思路,即有主业、有实绩、有境界、有自信,坚持党性原则、坚持服务大局、坚持情系于民、坚持尊崇法治、坚持务实创新、坚持塑优形象。在履职中期又提出“新四有”履职要求,即履职有实效、考核有进位、业内有影响、群众有口碑。这已经成为新一届人大常委会勤勉履职、务实作为的座右铭。
区人大以满负荷的工作量保障履职的高质量,全面推行“1+3+1”履职工作制度,即每周一下午集中学习、每周赴基层或部门调研督查不少于3个半天、每周五以委室为单位召开工作研究例会,切实做到社情民意在一线掌握、调研报告在一线形成、代表建议在一线督办、工作成效在一线体现。
近年来,人大代表参与信访矛盾化解、扎实做好换届选举工作;积极开展崇启海三地人大长江禁渔联动监督等活动,共同助力长江生态大保护和长三角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推行系统化标准化评议模式,届内实现评议政府组成部门全覆盖;对垂直管理部门和归口党委职能部门领导或管理的政府部门开展监督;持续实施由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和任命的副区长、政府组成部门负责人及“两官”报告履职情况及满意度测评;每周邀请部门“一把手”进人大机关讲法,有效增强“关键少数”的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代表建议二次办理由督办委室和相关领域代表“集体评价”等多项创新举措在全市全省都产生了较大反响。
履职更实,保持一线状态、创造一流业绩
区人大常委会紧扣中心大局,依法履职尽责,寓支持于监督之中,与各国家机关形成合力,不断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做实讨论决定重大事项。聚焦城市人口导入、张謇历史人文记忆轴建设、江海风光带建设、高标准农田规模化建设、农村非等级沟河治理、被撤并乡镇综合改造、城乡垃圾分类、农民建房办证历史遗留问题、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物业管理等作出《持续深入推进十件重点实事的决定》,助力解决事关全局和民生的重点难点问题。围绕“十四五”规划编制形成16份专题调研报告,主要意见建议均纳入“十四五”规划内容。做好民生实事项目代表票决的“后半篇”文章,提前介入下一年民生实事编制,并将“12345”热线扩容作为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项目列入民生实事工程。
实行正确有效依法监督。规范关于规划、计划调整的条件和程序,推动保障性安居工程和成片开发建设用地情况列入计划。推动预算审查“关口前移”,向实质性审查和政策及资金使用绩效延伸。坚持以系统思维开展综合评议,强化对贯彻中央大政方针、执行法律法规、部门预算编制及执行绩效、办理代表建议和常委会审议意见等十个方面内容的评议,推动被评部门标本兼治改进工作。实施审议意见面交面办、清单管理,切实提高审议意见办理质量和实效。
着力推动法治进步。严格对照法律原文、逐条逐项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近20部法律法规开展执法检查,与全国人大、省人大上下联动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等执法检查,先后对南通文明促进条例、物业管理条例等组织立法调研座谈会17次,提出立法意见建议238条。全面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落实制定机关报备责任,推动规范性文件“立改废”,切实维护法制统一。聚焦审议监察、司法和检察建议,以及信访突出问题、“12345”热线诉求等情况,鼓励和吸收执法、司法部门提出立法建议,助力完善预防性法律制度,推动系统治理、源头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
努力构建监督闭环。着力推进基层人大主席由“职务专职化”向“工作专职化”转变,规范乡镇人大主席团闭会期间工作,全面推行街道选民代表议政制度,促进镇街人大建设迈上规范化、制度化轨道。持续办理上届人大部分未完成民生实事、代表建议和审议意见办理等内容,强化跟踪监督。坚持推动人大常委会各委室共同开展代表建议办理、预算绩效审查等工作,并将监督结果纳入区委考核,强化转化运用。
服务更优,维护民主权利、保障代表权力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各级人大常委会要加强代表工作能力建设,支持和保障代表更好依法履职。区人大常委会尊重代表主体地位,保障代表依法履职,持续激发代表的荣誉感和使命感,努力使发挥各级人大代表作用成为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体现。
扎实推进代表选举。坚持全过程民主、全过程监督,充分尊重每一个选民民主权利和10人以上联名推荐权,做到选民登记“不漏、不错、不重”。2021年12月,近90万选民成功选出新一届区人大代表338人、镇人大代表862名,并新增审计师、法律工作者和新业态从业人员等,进一步优化代表结构。
创新代表建议办理。聚焦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促进人口集聚等“一号议案”,大力推进区委重点工作和群众反映难点事项。出台《代表建议办理全过程监督试行办法》,推行每一条代表建议规范交办、清单管理、上下联动、现场督办、集体评价、二次办理、公开激励、持续跟踪等督办“八项机制”,并通过上级人大代表将不能办的意见建议“带上去”办理,不断提升代表建议办理质量和落实率。探索建立代表建议标准化分类体系,更好服务建议办理和党委政府决策。
加强代表服务保障。建设11个代表之家、123个代表联络工作站,实现各镇街和区级代表选区履职阵地全覆盖。先后承办协办全国人大代表回海报告会、省直人大代表活动等,并首创建设区人大代表服务中心,开展“最美人大代表”评选,完善“智慧人大”数字平台,充分保障全区五级人大代表依法履职。□
(作者系南通市海门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
责任编辑:段培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