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好新时代基层善治的创新之路

发布时间:2024-04-11     稿件来源:《群众》(思想理论版)     作者:程 伟    

枫桥经验是贯彻党的群众路线的实践典型。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把枫桥经验坚持好、发展好,把党的群众路线坚持好、贯彻好。枫桥经验在新时代伟大实践中不断丰富发展,更加强调党的领导、更加彰显法治思维、更加突出科技支撑、更加注重社会参与,展现出历久弥新的魅力。近年来,我们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不断丰富枫桥经验的时代内涵,积极走好新时代基层善治的创新之路,不断汇聚人民幸福的满天繁星

提升创新成色,注重关口前移、预防化解

情况在一线掌握,做到矛盾早发现。从解纷规律来看,解纷时点越靠前,难度越小、成本越低、收益越高。纠纷源头治理讲求治未病的预防性、逆向性思维,既要找到矛盾源头,也要剖析风险演化的因素,着力建立预防机制,将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昆山市锦溪镇坚持源头预防,建立重大矛盾纠纷排查和会商机制。首先,组织村(社区)每月定期排查各类矛盾纠纷,把着眼点放在矛盾纠纷源头预防上,充分利用人民调解+网格化+铁脚板工作模式,通过开展拉网式排查,研判分析矛盾情况,形成镇牵头、村(社区)排查反馈、相关部门配合,多方参与,多元化解的同心圆工作格局。其次,召开矛盾纠纷协商会议,重大疑难矛盾纠纷召集相关部门组织协商,协调解决矛盾调处工作中的难点、堵点,研判分析矛盾走向,全面掌握纠纷动态和社情民意,共同研究解决纠纷的办法措施。再次,结合四进四排查集中行动,在重大节假日、敏感时期和纠纷多发期,镇司法所积极组织调解员开展带案下乡、进村调解、入企走访活动,帮助群众把问题解决在家门口

问题在一线解决,做到矛盾不上交。把解决问题作为一线工作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事关稳定的矛盾纠纷靠前协调。积极发动镇村干部、人民调解员、信访评理员,深入村居、田间地头、生产一线等与群众面对面交流,努力将矛盾消解于未然,将风险化解于无形。昆山市锦溪镇针对复杂矛盾纠纷,实行四定三包制,由镇调委会牵头,协同司法、信访、公安等部门组成调解专班,包案领导带队上门、现场办公,调处化解农房翻建、物业管理、房屋拆迁等信访问题。对一般矛盾纠纷,依托公众评判庭、调解工作室等群众调解力量,主动介入、积极沟通、耐心解释,按照村(居)民公约,及时就地化解矛盾纠纷,进一步优化基层治理,打通社会治理现代化最后一公里。同时,以镇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一站式解决窗口受理为主线,协同派出所、司法所、综治中心等部门,全面开展平安建设工作,切实肩负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责任。

感情在一线融洽,做到矛盾有化解。些小吾曹州县吏,一枝一叶总关情。时刻把群众放在心头,通过强化服务来增进干群关系,架起干群连心桥,提升公信力,增强基层矛盾调解的话语权。首先是融洽干群感情,如巧用吃讲茶的方式化解当事人心理防线,利用节假日、住村夜访等时机深入群众释难解惑,建立融洽的干群关系。其次是做优人文关怀,如坚持需求导向,建立跨省异地调解机制。针对意外死亡类案件的调解,镇司法所主动介入,在传统接单式调解模式的基础上,主动前移工作阵地,化身快递员,闯出一条跨省域矛盾纠纷基层化解的新途径。对于重病及行动不便、无法跨省的家属,镇司法所主动作为,成立跨省调解小组,组织相关部门、调解员、当事一方跨省开展调解工作,打通省域壁垒,践行司法为民宗旨。

擦亮担当底色,坚持三治融合、德法兼修

自治,夯实基层治理基础。基层群众自治是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途径。自治是基层社会治理的基本目标,德治、法治都需要通过自治来实现和推进。做自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始终把党的领导核心作用贯穿于治理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实现基层治理为了群众、依靠群众。坚持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共同参与,激发社会活力,促进良性互动,实现群众能做的让群众去做,社会能帮的让社会去帮。坚持充分依靠群众,放手发动群众,尊重群众首创精神,努力做到治理成果群众共享。

法治,强化基层治理保障。法令者,民之命也,为治之本也,所以备民也。实现基层法治既是维护群众利益的保障,更是建设法治国家的重要内容。做法治首先要引导群众树立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坚持从开展普法教育入手,创新宣传教育方法,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实现法治教育进千家、入万户。坚持以实现基层群众知法、守法、懂法、用法为目标,培优配强基层治理法律顾问,实现基层矛盾纠纷就地化解,切实保障好群众合法利益,努力推动基层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局面。

德治,打牢基层治理支柱。德治是文化传统,更是最大的本土资源。做德治需要在落细落小落实上下功夫。坚持以规立德,通过制定村规民约来强化规范约束,达到明导向、正民心、树新风的效果。坚持以评弘德,通过表彰和宣传基层社会涌现出来的模范个人、家庭,形成鲜明的舆论导向,汇聚文明乡风,打造乡贤文化,发挥舆论和道德的说服力影响力。坚持推进家风建设,通过倡导和培育良好向上的家风,正向推动基层德治建设。

增添团结亮色,促进力量整合、多元共治

推动人民调解集成化构建部门联动的治理模式。主动加强沟通对接,推动相关部门加强纠纷预防化解工作,集合人民法庭、检察室、派出所、司法所等力量,通过大排查、大接访、大调解、大防控等渠道,切实履行矛盾纠纷排查调解、法律服务等职能。加大考核力度,将枫桥经验推广运用工作情况和调解工作开展情况等纳入综合治理目标考核,推动各部门加快形成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源头化解、高效化解。

推动人民调解智能化优化完善人民调解信息系统,发挥实时研判、预警分析、调解指导等方面作用。运用大数据手段,建立节点预警、变量预警等分析预测模型,实现矛盾纠纷主动防范、有效化解。创新开展网上调解”“视频调解”“微信调解,提高调解工作的及时性、便捷性。

推动人民调解专业化积极引导律师、公证、法律援助等专业力量全面介入、全程参与人民调解工作,引导群众在法治轨道上主张权利、息纷止争、化解矛盾。特别是针对反复上访、群体上访的复杂疑难案件,探索建立律师陪访制度,由专业律师辅助解决复杂疑难信访案件。对代理的涉访矛盾纠纷,经审查适合通过人民调解方式解决的,及时立案调解。不适合调解的,在积极做好安抚稳控工作的同时,及时将其导入法治轨道,帮助当事人通过仲裁、司法等法治途径予以解决。

(作者单位:昆山市锦溪镇人民政府)

责任编辑:霍宏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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