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造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一流法治环境

发布时间:2025-02-11     稿件来源:《群众》(思想理论版)     作者:范沁芳    

民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多次强调要坚持两个毫不动摇,为促进各种所有制经济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近年来,省司法厅紧扣让法治成为江苏营商环境建设的最好品牌和核心竞争力目标定位,坚持系统谋划、综合施策、精准服务,围绕稳预期、强信心、激活力、促发展多点发力,依法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系统推进,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坚持把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保障作用作为切入点和着力点,聚焦关键环节持续发力,积极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

强化统筹谋划。坚持将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纳入法治江苏建设整体规划,融入全面依法治省工作具体实践,主动对标国务院营商环境创新试点最高标准,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打造五个环境的重大决策,加强前瞻性思考、系统性谋划、整体性推进,先后出台打造公正透明的法治环境三年实施方案、全力支持和促进全社会干事创业的12项政策措施、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23项制度安排,以法治之力激发创新创业活力、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强化政策供给。依托法治观测点、法治民意直通车、专题座谈会等常态沟通交流平台载体,及时了解民营企业的所急所需所盼,与省有关部门密切配合,连续6年发布服务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10项举措,联手出台法治民企建设五年行动方案,助力民营企业发展壮大。

强化措施落实。把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纳入法治建设评估指标体系,开展市县法治建设情况督察、组织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中期评估,推动任务落地、措施见效。积极回应社会关切,针对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粗暴执法、逐利执法、选择性执法等行政执法突出问题,组织开展集中整治,狠抓问题整改,形成长效机制。放大正面典型示范激励作用,评选发布一批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典型案例。

综合施策,依法维护合法权益

遵循社会主义法治原则,统筹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重点环节,有效平等保护各经营主体合法权益。

推动完善主体平等的规则体系。深化立法制规公众参与机制,在涉企法规规章、政策文件制定过程中,广泛听取各方意见,推动省知识产权促进和保护条例、数字经济促进条例等法规规章颁布实施,既有效保障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同等受到法律保护,又及时回应企业关切,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破解企业发展难题。推行合法性审核与公平竞争审查双审机制,将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公平竞争列入法治审核审查必审内容,坚决防止变相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深入破除各类隐性壁垒,保障各类经营主体公平参与市场竞争,服务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健全常态长效清理机制,坚持定期清理和集中清理相结合,连续两年开展全省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2024年根据中央统一部署,在全省组织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法规政策专项清理,有效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

协同打造公正规范的执法体系。稳步推进行政权力清单管理制度,发布省市县三级行政许可事项年度清单,落实重点领域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公示,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统筹推进执法裁量权基准制度,目前,省级主要执法部门全部制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或适用规则、各设区市同步依权限定裁量基准,细化量化执法权限、裁量幅度,有效防止同案不同罚现象。扎实推进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围绕提高执法人员能力素质、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行政执法监督问责、完善行政执法体制机制等推出21项举措,行政执法质效不断提升。

创新监督+服务涉企检查监管模式。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创新涉企行政检查监督方式,探索综合查一次”“合并联合式检查改革,建立涉企检查白名单制度和守信承诺非触发不检查机制,设立涉企行政检查观察哨、规定企业安静生产期等,做到对守法企业无事不扰、对违法企业监管无处不在。开展邀约式执法指导服务,推进事前预防、事中包容、事后提升,指导各地各部门制定涉企执法服务清单1.2万项,开展执法服务21万次。规范涉企检查为企业减负等经验做法被中央和省级主流媒体刊载推广,部分案例入选国办政务服务效能提升十百千工程典型经验案例。

健全及时高效的权利救济机制。加快建设省市县乡四级全覆盖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开展行政执法监督与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信息共享机制试点,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违法行为投诉举报处理机制,确保企业投诉得到快速处置。积极推进涉企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建立涉企绿色通道,加强行政复议文书执法监督,确保企业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及时兑现。

精准服务,充分激发市场活力

聚焦服务保障经济持续回升向好,一体推进涉企政务服务增便利、为企法律服务优质效、助企法律风险防控强实效,充分激发各类经营主体的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

增强政务服务便利化。聚焦让各类经营主体在江苏办事效率更高、贸易投资更便利、发展预期更稳定,深化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300余项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大力推动跨省通办”“一网通办,积极推广不动产登记+公证”“涉外公证+领事认证等一体联办,减少办事环节、精简申请材料、压缩办事期限、丰富办事方式,企业获得感和满意度不断提高。

提升法律服务精准度。积极搭建涉企法律服务桥梁,针对各地产业特色各异、园区企业集聚的特点,创新产业链+法律服务模式,深入推进法律服务资源向企业集聚区延伸,推动1370家法律服务机构与1751家商会开展结对服务,省级以上园区实现公共法律服务全面进驻,1056家链上重点企业实现专业法律服务有机对接。积极推进涉外法律服务高质量发展先导区建设,加快打造南京、苏州两个涉外法律服务集聚示范区,加强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建设2个国家级和5个省级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育基地,推动成立域外法律查明中心,举办首期全省涉外法治人才培训班,努力满足企业走出去多样化的涉外法律服务需求。

强化企业风险防范实效性。开展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优化非诉服务’”专项行动,充分发挥调解在矛盾纠纷预防化解中的基础性作用,搭建江苏资本市场调解平台,2024年新设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168家、企业人民调解组织238家,方便涉企纠纷就近、高效化解。开展法治化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专项普法行动,率先编发企业经营管理法律知识及风险以案释法读本,优化民营企业法治金课体系,制定法治体检服务清单指引,支持引导民营企业健全治理结构、完善风险管控、强化内部监督,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

(作者系江苏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

责任编辑: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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