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航民营中小企业“出海”行稳致远

发布时间:2025-03-11     稿件来源:《群众》(思想理论版)     作者:致公党江苏省委会    

《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明确提出对外投资管理体制改革任务,从国家战略层面对完善对外投资管理体制机制提出了新要求。江苏是开放型经济大省,着眼于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护航企业走出去,深度整合国际市场要素资源、优化全球产业链布局,是我省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赋予的建设具有世界聚合力的双向开放枢纽重大任务的具体举措。

数据显示,2018年至2024年,我省企业对一带一路共建国家的投资项目数量和投资金额中,民营企业占比分别超过75%70%,其中,2024年民营企业在一带一路共建国家的投资项目数量和金额占比分别达到87.3%78.5%。民营中小企业已经成为中资企业走出去的重要力量,是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的生力军。

致公党江苏省委会通过调研发现,目前民营中小企业出海在总体支持体系不断完善的基础上,还存在不少难点。

司法体系差异大、政策环境不稳定,导致出海后不确定性风险高。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法律法规差异较大,民营企业进入不同市场时需要面对不同的商业法律、劳动法规和税收政策,复杂多变的司法体系可能导致企业面临合规风险和额外法律成本。

内卷式竞争惯性思维重,走出去后易碰壁。不少民企管理者过分依赖国内运营经验和模式,在海外简单复制价格战”“低价换市场等策略,导致尚在培育期的在地市场内卷严重,企业难以生根和发展壮大。同时,部分企业过度关注短期效益,忽视对跨国人才队伍的培养,未能意识到海外市场在文化、商业环境和消费者行为与国内存在较大差异。

海外融资难、市场准入壁垒多,制约了企业走出去步伐。民营中小企业通常面临融资渠道有限、融资成本高的问题,同时还需要面对汇率波动带来的外汇风险。部分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对外资企业有较高的市场准入门槛,包括行业限制、合资要求以及审批程序等,使得民营中小企业在海外发展受限。此外,国际市场知识产权保护和严格的反垄断审查、频繁的反倾销调查也是企业国际化经营面临的难题。

供应链布局滞后,给企业经营带来挑战。企业跨国运输成本高且时间长,影响到产品及时交付和市场响应速度,尤其是在基础设施相对落后的国家,物流效率低下会进一步增加成本、压缩利润空间。在沿线国家建立和管理供应链需要考虑多种因素,包括当地供应商的选择、质量控制和供应链风险管理等。

在全省一中心一基地一枢纽建设推进会上,省委书记信长星指出,要更大力度布局海外市场,深度参与全球产业分工合作,持续拓展新兴市场。面对不确定性增多的外部环境和需求差异较大的一带一路沿线市场,我省需要进一步发挥政府护航作用,完善企业出海综合服务体系,促进民营中小企业出海行稳致远。

走得准,明确一带一路投资重点领域。江苏作为传统制造业强省,具有深厚的产业基础及技术积淀。要绘制好产业地图,制定赴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投资白名单,引导民营中小企业有序走出去,鼓励企业围绕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目标,在加快构建以我为主的国际产业链分工合作体系中发挥作用,合理有序开展全球布局、稳妥开展跨境产业链合作,推动部分产能梯度化转移,将能够助力相关国家发展的项目布局海外。我省在6个国家建有7家境外经贸合作区,可依托我省境外合作园区和先行走出去的龙头企业资源,带动优势传统产业的中小民企在东盟、中亚、非洲等地区建立加工组装基地、拓展销售网络、开辟在地市场,积极参与产业链供应链国际合作,促进中小民企在重点合作区域集聚发展。

走得顺,建立一站式服务平台。针对中小民营企业出海面临的困难,可借鉴芬兰、德国等国家经验,整合优化现有海外经贸代表机构,由政府牵头在海外建立实体化企业出海一站式服务平台,成为中小企业进入海外的第一个落脚点。一站式服务平台设置可采取企业化运营总监负责制,为出海企业提供场地、政策咨询、市场调查、境外投资备案、海外公司注册、人力资源、成果转化落地、多渠道融资等一站式出海服务。更好发挥我省已有的全程相伴”“走出去综合服务平台作用,持续丰富线上平台服务内涵,完善共建一带一路国家的市场动态、法律法规、贸易政策、风险防范等信息,有效降低中小企业出海风险。同时,充分发挥有为政府作用,在更高层面统筹政府资源和社会力量,加强与东道国政府、相关机构沟通协作,必要时可建立我省与东道国的投资合作委员会,通过政府间合作和沟通来为中小民企在当地投资提供进一步服务和保障。

走得稳,完善政策支持体系。优化政策导向,加强企业走出去的统筹布局和规范引导,在一带一路市场开拓中,打造国企、民企间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在资金、项目获取方面给予民营企业平等市场地位。鼓励金融机构在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布局分支机构,贴近服务走出去企业。制定针对中小企业出海的贷款优惠等政策,设立专项基金或贷款担保机制,降低企业的出海成本,增强其市场竞争力。推进境外投资便利化,进一步优化出海审批服务,适度放宽企业对外投资限制,简化审批流程。更大力度地发挥行业协会在协商护商方面的积极作用,鼓励出海企业依托境外经贸合作区等境外载体,在当地建立地区商会或行业协会,通过商会、行业协会牵头研究当地产业政策、了解我省企业境外投资具体情况。在掌握一手资料的基础上,政府相关部门可适时调整出海政策,引导出海企业跳出惯性思维,通过差异化定位、本地化运营和生态协作,推动民企出海变单兵作战为携手共赢的雁行模式。探索推进国际商事诉讼、仲裁、协商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配套完善工作,在知识产权布局、注册全球商标和专利、实时监控与风险管理等方面形成长效机制和协作体系,为高效解决国际贸易争端提供充分法理依据和制度保障。

走得远,引培适应海外市场的复合型人才。企业出海后能否扎下根、长得壮,关键之一在。要重视培养、引进和储备国际化的法律人才,鼓励相关高校加大师资投入,联合企业、律所、协会、第三方中介等各类资源,引培一批适应国际复杂形势的复合型专业人才,着重培养其在知识产权跨境保护、国际知识产权纠纷处理等方面的能力。引导有实力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社会服务中介机构在一带一路沿线重点国家开设分支机构,探索与东道国合作,将服务延伸至出海企业身边。此外,江苏侨务资源丰富,可充分发挥海外华人华侨特别是共建一带一路国家的海外侨领作用,用好江苏发展大会等江苏人联系交流的重要平台。

责任编辑:贾潇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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