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台经济是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的重要载体。当前,平台经济正愈发紧密地融入生活日常,不断丰富人们的消费场景和消费选择,推动传统产业的转型升级和新兴产业的快速发展。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促进平台经济创新发展,健全平台经济常态化监管制度”,2024年底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加强监管,促进平台经济健康发展”。发展平台经济对推动产业升级、畅通经济循环具有重要意义。江苏平台经济正向更大范围、更深层次、更高效率方向拓展,对政务服务水平和企业创新能力都提出了更高要求,亟须持续优化平台经济发展环境,从而提升平台经济带动作用和发展水平。
扩大全产业链优势,助力优势产业延链。一方面,通过技术供给实现内向化的产业延链。优势产业具备市场规模大、制造能力强的特征,如建筑工程和装备制造产业等。平台通过推动产业链主体协同合作的方式,将原有的分工形式进一步细化,在产业链内部延伸出更多的分工环节。比如,徐工汉云(徐州)逐步实现从设备后服务市场向生产制造环节渗透、从制造业向全产业链延伸,其中设备画像APP、智能网联APP、云MES(基于云计算的制造执行系统)等应用覆盖数据分析、供应链等多领域。另一方面,通过市场需求推动外向化的产业延链。平台能够更好地了解市场需求的变化,并将上述信息及时反馈给产业链中的各参与主体,使其更好把握新的需求机会。比如,拼多多(上海)推广C2M(消费者对制造商)模式,深入农业产业链上游,以“农地云拼”模式直连产销端,减少中间环节,实现大规模定制化生产。
推动数智化转型,促进传统产业升链。一方面,以数字化为抓手,推动传统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平台为企业数字化转型提供大量的共性技术和基础设施,减少企业转型成本,为企业提供更好的市场需求信号。比如,深耕下沉市场的汇通达(南京),通过数字化手段匹配广大农户的农资需求,提供“集单反采、反向定制”等服务,探索农业产业互联网服务模式,打造农资柔性供应链和“集采分销”模式,提高了农业生产效率。另一方面,通过加速技术创新,为传统产业升链提供技术支撑。平台能准确把握需求和技术的变动趋势,利用自身规模优势推动传统产业的转型升级。比如,智云天工(常州)集成“超级虚拟工厂”与柔性装配系统,打造数据驱动的共享智造模式,为传统制造业发展探索出新路。
加速新兴产业培育,推动新兴产业建链。一方面,作为重要的创新主体,平台逐渐成为新兴产业发展的引擎。大型平台企业不仅在资金和研发上有着很强的优势,同时对市场需求有着很高的敏感性。比如,百度(深圳)文心大模型受益于百度知识图谱,实现了从单一自然语言理解延伸到视觉、文档等多模态。另一方面,作为资源整合的“链主”,平台通过商业化的持续推动,加快新兴产业链的形成。新兴产业链形成的本质是技术创新的商业化与产业化过程,需要多种资源的整合与串联。平台作为“链主”能更好地调动与整合资源,破除研发生产等环节的障碍。比如,阿里巴巴发挥“点链协同、聚合带动”的生态主导力作用,业务范围覆盖支付、物流、云计算等多个领域,形成闭环的商业生态系统,为新兴产业链的形成提供保障。
江苏两化融合水平领先全国,“智改数转网联”基础扎实,平台经济持续加快发展,但与上海、浙江、广东等省市相比,仍存在一定差距,如平台经济发展生态有待改善、平台经济重点应用场景开发不足、平台经济监管体系亟待完善等。结合江苏实际,发展平台经济需在政策扶持、科技创新、监管机制、国际合作等方面重点发力。
强化扶持力度,优化激励政策,持续改善市场环境。加强对平台企业的政务服务支持,强化企业合规服务管理,建立政策推送、合规指引、诉求即办直通车等政企互动机制,帮助企业降本增效。加快探索适应平台企业特点和业态模式的贷款贴息、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等政策。支持平台企业申请高新技术企业,根据平台企业营收规模较大的特点,优化调整认定标准,兼顾研发投入规模和研发投入比例。优化平台经济税收激励制度,根据平台企业不同发展阶段的需求有针对性地实施税收激励政策,有效引导平台企业健康成长。
聚焦科技创新,推动场景革新,促进平台经济发展。支持平台企业创新,大力培植和招引头部和“独角兽”平台企业,支持平台企业联合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建立创新联合体,聚焦现代农业、制造业、服务业等多个领域开展创新,带动全产业链发展。推动算力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南京国家级互联网骨干直联点建设,统筹推进接入网、骨干网和城域网建设。布局建设新一代人工智能公共算力中心、开放创新平台,为创新主体提供普惠公共算力服务。鼓励平台经济重点场景创新,支持有条件的地区优先开展5G场景应用试点并建设示范基地。运用区块链、数字孪生等创新技术打造面向未来的多元应用场景,重点推动“空中课堂”“远程医疗”等业务场景应用。推广应用绿色、智能、健康消费场景,推动住宿餐饮、文化旅游、休闲娱乐等生活性服务业线上线下融合发展。
规范与发展并重,加强常态化监管,打造治理生态闭环。根据平台发展阶段进行分类监管、灵活施策。对初创期的平台,采取约谈、告诫等柔性化方式,避免采用行政惩处手段;对尚处于发展期的平台,实施“信用沙盒”和触发式监管方式,形成“无事不扰”与“有求必应”的有机平衡;对发展成熟的平台,鼓励平台开放接口和数据,促进创新和竞争。健全数据交易监管机制,完善交易资格认定机制,明确数据的要素、标准以及流程等基础性问题。遵循“真实性、公平性、匹配性、特定性”定价原则,健全数据产品定价机制。完善信息披露机制,降低数据交易市场的信息不对称性。建立高效便利安全的数据跨境流动机制,探索利用隐私计算、区块链监管等可信数据空间技术,构建“去中心化数据流通网络”,实现数据交换的可信、可控、可证。
发挥“头雁效应”,培育专项投资促进机构,提升平台全球竞争力。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平台企业集群,鼓励龙头平台企业与国际领先企业联合研发共性技术,支持龙头平台企业通过跨国并购与合资、建立海外研发中心等形式,打造海外发展战略网络。发挥龙头平台企业的带动作用,推进境外经贸合作区、物流合作园区和园区海外仓等项目的建设,打造产业链上下游协同创新联动、大中小型平台企业竞合的产业生态。规范和引导平台经济领域的专项投资促进机构,为江苏平台国际化发展提供投资咨询、项目推介、投资合作等服务。综合运用国内外市场资源,按照优势互补原则,以“政府主导、行业协同”的方式,向全球推介江苏平台的技术和品牌。引进优质国际化平台,引入综合服务企业及专业服务商,为江苏企业提供通关物流及海外推广等服务。□
(作者分别系南京农业大学资源环境与发展研究院二级教授、博导,江苏省政府参事室特约研究员;南京农业大学地方治理与政策研究中心研究员)
责任编辑:孙秋香